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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

2024-06-09 15:29:36 作者:

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可以特别授权吗)

兰州市永登县的李远,因生意上的关香候毛以浓系,与比自己大3岁的薛虹相识概美操谈打考还必兵,后来李竟瞒着老婆和子女,和离了婚的薛虹住到了一起。2001年3月,两人一起在兰州市东岗镇购买一套住房,产权归二人共同所有,之后两人还一菜线师丝夫映面料起装修了房屋,购买了来自家电。2003年5月,李远与妻子离了婚,想和薛虹结婚,可是,薛虹却表示,暂时没有考虑结婚的事情,并趁他不在家的时候将房门换了锁。经过一年的纠缠,2004年年初,李远将薛虹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他与薛虹的同记然试进农什看居关系,并依法返还购房款4.4万元和共同存款,以风除必顾注压注坚富石及房屋装修费、家电等。

2005年7月,一审法院判决,解除二人的同居关系,所购房屋归薛虹所有,薛虹给付李远一半房款,并给付房屋装修费、银行存款的一半行免生朝供字。一审宣判后,薛虹不服,提起上诉。兰州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审判决的部分结检别现胜再完学因那果,另判双方共同生活期间购买的家电归薛虹一人所有。

在当今社会,男女没有经过婚姻登记而同居生活,已经司空见惯,男女双方因关系不和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也不足为奇。从理论上讲,作为一种民事行为,法律意义上的同居,可分为婚内旧城兰控点同居和非婚同居。非婚同居比较复杂,按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以同居的男女双方是否有配偶为标准可分为一方、双方有配偶的同居和双方无配偶的同居;以官同花态背爱医晚出妈接同居主体是否以夫侵水类穿口雨要妻名义为标准可分为以夫妻名义的同居和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同居,不管是否以夫妻名义,均破坏了一夫一妻制的我国婚姻法律制度,既是婚姻法所禁止的行为,也是道德所不允许的行为,构成重婚的,还应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当事人李远与薛虹的同居属于一方(李远)有配偶且不以夫妻名凯树在银物义的同居。李远与薛虹色告部题声继形促滑封的同居违背了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我国婚姻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从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非婚同居关系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仅仅是一种事实。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款李吧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交去侵释?二?第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见,如果当事人只庆啊某免是要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名分”,法院是不受理的,因为同居关系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关系。实际上,男女双方在同居中发生纠纷的往往是财产利益的分割以及所生子女的抚养等现实问题,这样的纠纷在本质上属于财产纠纷,法院应当受理。据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他步钢毫讲曲方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

从理论上讲,作为一种民事行为,法律意义上的同居,可分为婚内同居和非婚同居。非婚同居比较复杂,按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以同居的男女双方是否有配偶为标准可分为一方、双方有配偶的同居和双方无配偶的同居;以同居主体是否以夫妻名义为标准可分为以夫妻名义的同居和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同居,不管是否以夫妻名义,均破坏了一夫一妻制的我国婚姻法律制度,既是婚姻法所禁止的行为,也是道德所不允许的行为,构成重婚的,还应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从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非婚同居关系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仅仅是一种事实。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见,如果当事人只是要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名分”,法院是不受理的,因为同居关系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关系。实际上,男女双方在同居中发生纠纷的往往是财产利益的分割以及所生子女的抚养等现实问题,这样的纠纷在本质上属于财产纠纷,法院应当受理。据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由上可见,对解除同居关系案件的处理,最核心的问题不在于同居关系本身该不该解除,而在于应当按照什么样的原则来解决财产纠纷。当事人起诉后,系根据民法中关于共有关系财产分割的原理对当事人在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相关知识:同居析产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当事人之间如果是协商解除同居关系的话,同时也可以自行对财产进行分割,要是协商不了则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是直接请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话,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可以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子女抚养以及债务等问题作出判决。要是遇到什么问题的话,不妨向要探索在线律师进行咨询,我们会帮助你具体处理。



延伸问题:
优秀解答:4633
解除同居关系后财产如何分割 答:解除同居关系时以及财产的分割方式为:按照共同共有进行分割。如果双方能够就分割共同财产达成一致的,按照约定分割。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以一致的,共有财产可以分割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不能分割的,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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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解答:6766
恋爱同居分手财产如何分割 答:财产处理不得损害合法配偶一方的利益。如有相关法律需求,可以私信我们。【相关法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热心探索用户: 律师桂芳芳 点赞
优秀解答:38358
关系解除后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答:同居者分割财产时,一般可以按照以下的步骤进行: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先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 属于共同财产 。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第二步,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即搞清每一项财产应该属于谁。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开始共同生活后,双方会共同购置或拥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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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解答:59192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答:法律分析: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也就是说可能会按照按份共有,也可能按照共同共有进行分割。具体同居分手,房产如何分割还是需要看法官具体如何认定,如何处理了。按份共有就是指房子在分手时按照当初的出资份额,确定双方所占比例,进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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