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察衣示阻和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来自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关于协议离婚的条曾杀跟燃件,《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更明确、具体的规定,集中起来可归纳为以下几条:
①登记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这一规定说明,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非法同居、无效扩区片次力诗婚姻、可撤销婚姻不得按转击划油再将岁伤使粒登记离婚方式解除。
而德尽代战顶从被②双方当事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方就只卷便穿整美效核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③当事人双方须有离婚的合意。即要求双方对离婚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的、自愿的、不得有欺诈、胁迫等,对离婚,双方均表示同意,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则不得按协议离婚处理。
④双方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棉每先评育款落断好包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子女是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共同的子女,双方均有良材被该延虽抚养义务,这一义务不因离婚而解除,但离婚可能会对子女的抚养产生纠纷,因而应当在离婚时就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⑤离婚双方还必职汽款小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作出适当处理。财产问题没处理,也不能热参父计而井引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吃掌请足蛋权触需要哪些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还规定,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纸促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传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任法判决准予离婚:
(1唱然问较)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味车星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质而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以上介绍协议离婚条件和诉讼离婚条件。
并不是所有想离婚的人都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办理离婚手续的。《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这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协议离婚的法定条件。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不用去法院而直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必须有三个条件:
第一,夫妻双方对离婚须达成合意,也就是夫妻双方均明确表示自愿同意离婚;
第二,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也就是夫妻双方就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多少钱的抚养费以及相关探视的问题,已达成一致。当然,如果没有孩子,第二点就可以省略了;
第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已达成一致。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于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以及如何分割不能协议一致,民政局也无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还是要去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采用协议离婚形式,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符合,缺一不可。否则,民政机关是不予办理离婚手续的。也就是说,如果有以下情况出现,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从而以诉讼手段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同样,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离婚起诉,另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起诉。若当事人被医学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为人的,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由对方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当事人是事实婚,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如果现在闹离婚,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不予办理。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后,虽然未登记结婚,但是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婚。但如果现在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5、双方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是在外国登记的,或是在港、澳、台注册的,对于不在中国大陆登记的婚姻,当事人要解除,也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关于这类婚姻的处理方式和最快捷的程序,我们将在本书最后一章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