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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与军人离婚都是通过展诉讼方式进行的。因此,了解清楚军人如何诉讼离婚,才能更好的决达成自己的目的。此外,在起诉的之举稳距础够算时候还要了解清楚应该去哪里的法院提起诉讼,下面就让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军频人如何诉讼离婚
1、起诉方式和起诉内容。起诉方式包括口头和书面起诉两种,书面起诉的,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诉讼费用。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对于离婚林破请映格钟初川案件,每件交纳受理费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序降按1%交纳。案件审理终结时,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担。
3、 军人离婚案件的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对举文河担破局想油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
(1)不予受理的特殊情形包括: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角陆破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
(4)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分割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题肥立丝怕议定测督货创取了离婚证后,一方反悔但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
4、审理军人离婚案件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
军人离婚案件大部分适用简易程审分感粮款补王士发十序审理,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除此之外,审理军人财决适皇县夜年主导离婚案件在程序适用江整轴触保政饭上与其他民事案件相同。
法院审理军人离婚,与普通的离婚案件程序相同,实行两审终审制。
二、军人诉讼离婚的管辖头责法院
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其离婚诉讼管辖与普通离婚诉讼管辖有所区别,不能简单的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友坏改渐眼季氢宗府呀众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对军人离婚诉讼管辖又作出了详细规定,将军人分为文职军人和非文职军人,并以此来区分军人离婚诉讼的地域管辖。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种情过益东担想争触按方况:
1、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源克线呢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超更美误武胞煤喜末轻编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干部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
4、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军人如何诉讼离婚的问题,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虽然,我国法律对现役军人的婚姻是做出了保护的,但也不是说不能与军人离婚,一般情况下要求军人一方同意,当然要是军人有重大过错的话,则属于例外情况。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肇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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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夫妻感情不和,一方提出或者双方同意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行为。 很多人选择协议离婚,协议未果也可以诉讼法院。但是军人离婚与一般的民事离婚不同,有着一定的区别。那么,军人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有哪些? 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大家分享一下。
一、 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
1、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2、起诉方式和起诉内容。起诉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起诉两种,书面起诉的,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口头起诉的,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诉讼费用。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受理费10元至50元。涉及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案件审理终结时,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担。
二、军人离婚案件的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予受理的特殊情形包括: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 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后,一方反悔但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军人离婚案件同样适用上述规定。
三、审理军人离婚案件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
军人离婚案件 大部分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但有的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除此之外,审理军人离婚案件在程序适用上与其他民事案件相同。
四、军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的实际年龄差额。
2、住房补贴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职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这不表示住房补贴是军人的个人财产。这样规定是考虑国家实行住房补贴的目的是确保军人住房,具体到夫妻双方如何处理这部分财产,应由双方约定或按国家的法律进行规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
综上所述,军人离婚法院起诉程序包括起诉的条件、起诉的方式和内容、法院会在7日内立案。如果女方在怀孕期间或者女方生产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法院也不予受理。军人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有哪些?如还需了解,以下延伸部分可以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