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办理出生证请在新生儿出生后30天来自内递交资料,所有资料请按照要求复印。
所需资料如下:
1、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张纸上四张图片,必须在有效期内)。
2、户口本首页(有地址页)和本人页印在一张纸上,注明“母方、父方”,父母双方需分开,若是军人,请在身份证旁注明“军人无户口本”,(外籍人员请提供护照复印件)。
3、请在诊断证明页注明孩子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时间(x年x月x日x时x分)、父母双方联系方式;以上所有复印件资料必须字迹清楚,双胎准备双份资料,资料上交后信息不予更改。
如为集体户口请复印户口卡,大胜院早注算球溶户需要地址页;请带上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备审,所有文件格式请按照模板要求复都际南伟备落免印;领证时间请严格按照预约时间领取,过期不取者请重新递交资料预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开心果,也是父母的宝贝,一般两个人结婚后就会选择生一个小孩,孩子的出生会给整个家庭带来幸福,同时孩子出生是需要办理很多事情的,出生证明就是其中必须办理的事项之一。那么,小孩出生证明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呢?下面小编将为大家介绍一下小孩出生证明办理需要的材料。
一、小孩出生证明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呢
办理证要求:
1、拿夫妻双方的户口和身份证及结婚证,男方单位出具证明(如果你有单位的话,说明是婚生第一胎)。
2、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事处,居委会。(如果你再外地务工,必须回家才能办理)
3、如果该办事处没有生育“指标”(年度指标满了),而你未经许可出生的小孩将是“非法”的,会遭到严厉的惩罚。其后果是小孩没有户口,以后上学就业寸步难行。
4、普通人办理该证一般会经受计生部门百般刁难,所以要做好心理准备和物质准备。
二、离婚后如何办理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所需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随父报出生的,必须携带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外省市妇女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结婚,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常住户口。此类户口由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
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
(1)婴儿父母的结婚证;
(2)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非婚生婴儿随父或随母在本市申报出生登记,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公安分(县)局审批。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
(1)申请人父亲或母亲要求婴儿申报本市常住户口的书面申请;
(2)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随母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随父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4)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需要拿夫妻双方的户口和身份证及结婚证去办理。生小孩是一件大事,必须要慎重对待,而且出生证明的办理关系到以后孩子的其他方面证件的办理,不能马虎,所以在大家不清楚的情况下,建议向当地的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得到准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