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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婚后个人财产判定?

2024-06-12 17:39:23 作者:

如何进行婚后个人财产判定?(婚后财产怎么判定)

  【基情修经进失本案情】

  原告王建士异零想境女士与被告 刘某均是都是再婚家庭,二人于2003年经朋友介绍认识,2004年11月29日登记结婚。婚后,刘某将自己的住房卖掉,得33万元房款;2005年冬用 此房款购买了位于顺义某镇某小区的房屋一套(购房及装修共计花费30万元),王女士参与购房和装修的全过程,该房屋现登记在王女士名下。现在王天沙女士起诉要 求离婚,刘某同意离婚,但双方对位于顺义某镇某小区的房屋归属发生争议。双方共述该房屋现价约值80万元。

  【法律点评】

  (一)对于该房屋的迫德积陆晶织跟律木质包归属有以下几种意见:

  1.房屋登记在王女士名下,根据物权的公示原则,该房屋应属于王女士的个人财产;对尔创似负判说抓正于房屋可以视为刘某对王女士的赠与。

  2.房屋是用刘某婚前财产折款(即卖掉顺义某小区的住房房款)所购买,可以视为刘某个人财产的春空息操层转化形式,故现在的房屋仍应属于刘某的个人财产。

  3.因为房屋是在婚后购买的,且未登记在刘某海原两在罪在措京完也名下,而是登记在王女士名下,二人财产已经发生混同,该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女士应得房款的一半。

  4.与第二种意见的理由相同,认为该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王女士可以分得的份额有不同意见。王女士无权获得该房款现价的一半,而是获得该房产的增值部分的一半,即80万元减去购房装修费用30万后的一半。

  (二)相关法律规定

  夫妻财产的法律农杨井娘规 定主要见于《婚姻法》的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对于夫妻一方的财 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未讨模困时沿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斯希爱养缩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意见评析:

  1.调该房屋是否属于王女唱部员士个人财产

  对于第一种意见中,重点应探讨房屋能否视为刘某对王女士的赠与问题。

  首先,以刘某的当时的意思表示来看,房屋是为了双方共同居住生活而购买,而非单独购买并赠与王破每赵英张罪女士。

  其次,应考虑刘某的经济状况,刘某是某单位的职工,已经办理内部退休的手续,暂时每月工资收入560元(双方共述刘某退休后,退休金约1000元),并无其他经济来源,刘某没有一次性赠与30万或一套房屋的经济实力。

  最后,若认定该房屋是王女士的个人财产后,将产生刘某没有居所的情况,而王女士尚有另外一套住房。综上所述,不宜认定该房屋属于王女士个日齐林杨击亮氧胞养人所有。

  2.该房屋是否属于刘某的个人财产

  对于第二种意见。一方面的理由认为,该房屋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一方的婚前财产,即使该财产形式有所转化,仍不改变其婚前财产的性质。若该房屋登记为刘某的名字,该财产的个人财产性质则不容置疑;但因该财产登记为效电父传低粒星备王女士的名字,其财产性质则有待继续探讨。

  从另一方面的理由 认为,对于物权,有实际的所有权人还有名义上的所有权人之分,王女士是该财产的名义上的所有权人,但因该作八派注务易曲增国经财产实际出资人是集海得刘某,故该房屋的实际置什企当静所有权人应 属于刘某。但探讨实际的所有权人还有名义上的所有权人的纠纷基础在于:所有权人只有一个,或者实际所有权人,或者是名义上的所有权人。对于该案而言,答案 并非非此即彼,也可能存在二人夫妻共同所有的情形。

  3.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种意见认为, 该房屋应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若依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推出的结论更应当是第四种意见的观点,即该房屋的增值部分才 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取得的收益,而并非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还应注意到的是该房屋的增值并不符合投资的标准,该房屋属于双方的共同生活的自用住 房,而并非双方或一方投资用的住房。

  第四种意见,则认为该房屋应比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但购买该房屋的用途并非生产和经营。




夫妻除了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可以平静地将曾经共有的事物合理分配,一般通过打官司离婚的夫妻都会在财产怎么处理的问题上争吵。法官会按照对半分的规则分配夫妻在婚姻中购买的财产,但是法官又该如何进行婚后个人财产判定呢?


一、如何进行婚后个人财产判定?

(一)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

1、因身体受损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等;

5、一方从事特定职业所必需的财产,价值较大除外;

6、一方获得的奖品,不是奖金;

7、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

8、科研津贴;

9、一方创作作品私有,经济收益共有;

10、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等。

(二)约定的个人财产

系夫妻双方共同约定的归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

(三)婚前个人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如,一方在婚前所取得房屋、汽车、存款及赠与物等。除非婚前财产所有权人明确赠与,婚前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取得的截止日期是领取结婚证的前一秒。认定婚前财产时,需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

1、婚前购房,并进行了产权登记,则属于婚前财产;婚后进行产权登记,则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2、婚前同居,共同取得的财产,依共有财产处分,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赠与,父母在婚前赠与的财产,除非特别说明,视为赠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4、婚前个人投资经营的实体,婚前收益为个人财产;婚后继续获取收益,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律: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结婚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约定的除外。

根据《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司法解释》第二十五规定,伤残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自定残之日起计算二十年。如此可以看出,伤残赔偿金本来就包含在未来时间的补偿费用,如果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旦解除婚姻关系,对方分走二分之一的赔偿金,显然不公平。

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符合法定要件,合法有效,则形成个人财产。

综上所述,受理离婚案件的法官会根据财产的性质和来源对婚后个人财产判定。比如之前约定好归谁的财产离婚后仍然照旧归谁,指定归属性比较强的财产也会归夫妻自有。如果离婚时对婚后财产有疑问的,本网站的律师可以帮助大家解答。




延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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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有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答:1、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2、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补助费等。 3、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房产等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5、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6、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夫妻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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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车怎么才能算一个人的财产 答:1、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订立财产协议,并且经过公证,这样婚后财产就按照该财产协议执行,但是这个很多人是没有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女明星和富商结婚,都会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原因。2、婚后可由一方父母出全款给子女买房,写自己子女的名字,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这种情况下,即使婚后买的也不是夫妻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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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怎样才能算个人财产 答:通过将钱给父母,婚后女方父母可以全款购买房产,并将其登记在女方名下。这被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房产是在婚后购买的,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前提是以女方父母的名义购买房产,然后通过赠与手续将房产赠与给女方。购买行为是女方父母的行为,房产登记也是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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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答: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婚后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有婚前协议的,依照婚前协议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进行双方协商,一般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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