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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房产遗嘱怎么写 相关内容有哪些

2024-06-13 00:51:20 作者:

老人房产遗嘱怎么写 相关内容有哪些

老人房产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房产状况;

3、对房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跳据地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老人房产遗嘱还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和些合德善医形式要件。包括遗嘱人立缺数宣力热固九降目刘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整广充过人的个人合法财产;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必贵脚量,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来自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低王先长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农握奏两普谁陆助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等氧宽化点阻施化老每动能力又没有生活话审吃神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分云钢斗盐到孔叶才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操甲久讲鱼沿算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第源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求工丰故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众干者星可宣女露罪消轮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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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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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人房产遗嘱范文

立遗嘱人:姓名XXX,性别X,X年X月X日出生, 民族:X族 ,现住XXX,身份证号:XXXXX。

现因为立遗嘱人年事已高,为避免后人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因此乘现在精神清醒特立以下遗嘱:

一、关于本遗嘱

1、订立本遗嘱时,立遗嘱人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本遗嘱中的所有内容均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胁迫、欺骗;

3、本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的部分财产,是立遗嘱人合法取得的、有处分权的个人财产。

4、在本遗嘱订立前,立遗嘱人没有应本遗嘱涉及的财产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二、本遗嘱所涉遗产

1、立遗嘱人于X年X月取得了位于XXX房屋产权,房屋建筑面积XXX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XXX

2、自愿将该房屋赠与XXX。

3、XXX必须对XXX尽到赡养义务,否则取消XXX对本房屋的继承权。

三、其他:

1、本遗嘱一式三份,由XX、XX、公证处各执一份。

2、上述房屋按本遗嘱所列明的方式进行处理,其他任何人不得有争议。

立遗嘱人:XXX(签字)

见证人:XXX(签字)

受益人签字认可本遗嘱及内容 :XXX(签字)

同意按该遗嘱进行继承。 (公证处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二、立遗嘱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

一、改变遗嘱观念。

遗嘱不是遗言。许多老人误以为遗嘱是遗言,以为立遗嘱就是自己“差不多了”,要向儿女交代后事了,普遍有较早立遗嘱是不吉利的想法

二、树立权利意识。

老人要树立自己的财产所有权者意识,坚持自愿订立遗嘱,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自由决定遗嘱内容,确立遗产继承人。根据《民法》和《继承法》的规定,老人有自己的财产或遗产的处分权,订立遗嘱是实施权利的一种法律行为,这种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

三、及时立遗嘱。

立遗嘱是一种法律行为,要求具备几个条件,如意思自愿、遗嘱内容合法清楚、立遗嘱人思维清楚等等。

四、注意选择方式。

遗嘱有不同方式,一般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等。公证遗嘱效力最高,最为规范。

五、内容合法完善。

遗嘱的内容要符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内容要完善,措词要简练准确,书写或打印要清晰。

六、注意保密。

老人订立遗嘱后,遗嘱内容要注意保密,遗嘱书也要妥善保存,防止丢失或被别人篡改。

七、生前可以撤销或修改遗嘱。

遗嘱是一种单方的自愿的法律行为,老人在立遗嘱后,完全可以撤销或修改前一个遗嘱,可以再立一个新遗嘱。公证遗嘱也可以撤销或修改,但必须到公证处去撤销或修改。同时存在多个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一个为准。

老人房产遗嘱怎么写。立遗嘱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老人在里遗嘱的时候一定仔细想清楚,同样,在订立遗嘱后,要注意内容的保密性,书面文件也要妥善保存,以防丢失或者被人擅自更改,如果您对立遗嘱的有关事项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要探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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