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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无效应如何处理

2024-06-11 08:10:10 作者:

劳动合同无效应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

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一个疑问,送仅直少核补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首先,补签劳动举业朝领银合同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是合法有效的来自。其次公司与劳动者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应载明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开始。公司虽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补签的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开始,该行为应视为劳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究训得向推尔边弦顾号属于一种追认行为,可材帮顺语激轴视为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已订立劳动合同。且该追认行煤于督和严指力倍清深为使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也同样受到劳动合同约定权利义务的规范。因此,公司将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差额的责任。所以在补签劳动合同时最好能够和克倒谁价千结单位进行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心虽开婷定欢事表回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计坏态践种书者这质天职工名册备查。《中华人过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效通啊讲里重云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探稳优化几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虽然劳动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对劳动合同进行约定,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约定都是有效的,那么劳动合同在无效以后要怎么进行处理呢?

1.撤销无效的劳动合同
  撤销合同的处理方式,适用于被确认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是国家不予以承认和保护的,应通过撤销合同来消灭依据该合同而产生的劳动关系,即劳动合同整体被确认无效。如正在履行的合同,要停止履行。
  对于已履行的部分,对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到相应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支付,参照本单位相同或相似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劳动合同全部无效而用人单位对此有过错的,如果当事人双方都具备主体资格,劳动者要求订立劳动合同的,在撤销无效的劳动合同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2.修改合同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修改合同的处理,适用于被确认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及程序不合法而无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的某项条款被确认无效,该项条款不得执行;应依法予以修改。修改后的合法条款应具有溯及力,溯及到该合同生效之时。
  3.赔偿损失
  无效劳动合同所引起的赔偿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不是劳动者。这一点在《劳动法》第九十七条有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根据无效的劳动合同要求另一方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
  对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既包括以返还财产方式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关系回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也包括追究当事人的缔约责任,重点是追究当事人的缔约责任,缔约责任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原缔约过错来确定的。只要存在缔约过错,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均应对自己的的缔约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对用人单位一方承担缔约责任比较好掌握,这在《劳动法》第九十七条中有明文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三者二款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第九十七条规定“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处理对于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因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整体效力,处理时应根据劳动法和集体合同的规定对该无效部分条款作出调整。
  一方面,无效部分之外按劳动合同的约定确定权利义务;另一方面,对无效部分,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除此之外,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还应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劳动合同全部无效的处理对于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提供劳动力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并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
  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并不相同。只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用工之日起就存在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一种既成的社会事实,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在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交付劳动后,无法收回。因此,民事合同无效中,自始无效,双方归于合同签订前的状态,在劳动合同中无法实现。劳动者已经完成的劳动是无法返还的。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作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还规定,因用人单位原因订立无效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其中包括用人单位所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合同无效的后果劳动合同过失方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劳动法》只规定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无论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只要有过错,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承担这个责任须具备以下三点
  1、是劳动合同被劳动仲裁或法院确认无效或部分无效;
  2、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有过错,即违反劳动合同的先合同义务;
  3、是因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部分无效而给无过错的当事人造成损害。
  在审判实践中,对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和处理相对其他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难度更大,反映出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复杂。还需要更加深入的的研究和探讨。




劳动合同订立时间是什么时候  


延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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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机关及其处理方式是什么? 答:法律分析: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机关,必须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而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确认。其中,经仲裁未引起诉讼的,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认定;经仲裁引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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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机关及处理方式 答:法律分析: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机关,必须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而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确认。其中,经仲裁未引起诉讼的,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认定;经仲裁引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认定。实践生活中,如果遇到无效劳动合同应如何处理?在无效劳动合同中,由于劳动者用以交换的劳动力...
热心探索用户: 吴天正律师 点赞
优秀解答:35862
如何解除一个无效的劳动合同 答:一、劳动合同无效解除流程可以解除,但并非唯一选择。劳动合同无效并不必然导致单方解除(或称法定解除、过错解除)结果的发生。劳动合同无效可能产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双方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或是变更原合同中的无效条款,使原劳动关系继续存续;二是劳动合同无效的无过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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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有哪些部门可以确认 答:企业可以获取律师或法律顾问的帮助,降低法律风险,确保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无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劳动合同无效,当事人应当在依法处理后恢复当初的劳动关系;恢复劳动关系不能实现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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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劳动合同无效怎么办同无效怎么办 答:1、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根据无效的劳动合同要求另一方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2、对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既包括以返还财产方式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关系回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也包括追究当事人的缔约责任,重点是追究当事人的缔约责任,缔约责任是根据双方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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