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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法合同吗?

2024-06-11 11:34:41 作者:

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法合同吗?(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协议吗)

按照劳动法上的规定,在试用期间内用人单位与员工要签定试用合同,最长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辞退员工,而员工也可以随时来自离开。但现在很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都不签试用合同,但如果你在那个公司上班就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一样受法律的保护

用人单位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践中,很多人都不清楚试用期是否需要签订劳动法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里的,试用期的长短是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来确定的,所以试用期是要签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4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简单从法条上看,你签署这类试用期合同,本质就是劳动合同,其中约定的试用期不成立。 同时,由于试用期合同结束,转正时,公司还要与你签署一份劳动合同。这样相当于连续签了两次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的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这一点来看,签署试用期劳动合同真是得不偿失。 但是深究一下,《劳动合同法》规定那么明确,为什么这些单位有这样的冲动,乐此不疲地签署试用期不成立的试用期合同呢?难道这些公司老板都是傻瓜吗? 如果对试用期合同作进一步研究,可以发现,《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设立试用期的一大意义所在。

但是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在实践操作中是比较困难的,使得试用期的设立不能达到很多用人单位的预期。但是,如果利用《劳动合同法》第44条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规定则可以方便得结束试用不满意的员工。 当然,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过好在金额不算多,除了试用期正好六个月的人以外,其他只需要给半个月工资就行。 有人会问,这样做虽然有便利,但仍然会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呀。

其实,在签署转正时的劳动合同时,如果将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包含之前试用期合同的期限,就相当于覆盖了之前的劳动合同。加上试用期合同中对试用期的描述与转正时签署的那份相互印证,更加强化了这两份合同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所以也就不存在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 劳动者在签署劳动合同时,发现只签署试用期期限的,最好拒绝,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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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要签劳动合同吗 答:实习期要签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还需要包含以下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地址;2、劳动合同期限或者工作任务的期限;3、工作内容、工作地点;4、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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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要签劳动协议吗 答:试用期要签劳动协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但不允许先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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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要签劳动协议吗 答: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要在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及时订立合同,并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均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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