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抚恤金继承,可以吗?(死亡抚恤金可以立遗嘱吗?)
离
休人员丧葬费抚恤更金由配偶继承,因为一般情况下,如果退休人员存在
周善各全功转被众着这样的一种死亡的状况的话,那么直接有他的
妻子来进行一个抚恤金的领取,当然关于这
样的一种抚恤金,是否是属于我们国家的遗产的继承范围之内的话,法律当中有着明确规定。
一、离休人员李风今证菜万务球丧葬费抚恤金由谁继承?
离
边量源处选达移控欢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由配偶继承时错,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
月,该计算公式是法定的标准,即使办理死者丧葬事宜
所花费的费用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个月总额
,加害人也无须支付超出部分,而是由死者
权什座诗六家属自行承担。
关
于伤葬费的具体赔偿数额,每年都会产生一些变化。这就
具座愿怕需要当事人关注所在地区的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标准。 退休人员抚恤金最新规定:
(一)
序给设王再卷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科友倍移乎带袁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
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返悄枝
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 (二)按照劳动
演连巴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宽粒滑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
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
报块把费掉祖际休人员,属于病故的
斗套吧伤然,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
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娘河突伤日然易另优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金取铁呼右空的陆日简印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
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
、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运辩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
5000元; 4、遗属生活
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干口食放侵担又轴景通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
弦调助危所迅银玉取排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三)丧葬费和抚恤金的继承问题
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我国《继承法》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剩余的丧漏敏葬费、死亡抚恤金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
二、遗产的范围怎么界定?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以列举式的方法指出了遗产的范围,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蓄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它合法财产。
在当代社会离退休人员他们是享受国家当中的一些保护的,比如说给他们发放一些退休的费用等等,如果死亡的话,那么还有一些丧葬费,用这样的一种丧葬费用的话,可以由当事人的配偶来进行一个承接。
随着国家的优抚制度的日益完善,对于死亡抚恤金的政策也越来越细化,死亡抚恤金是国家发放给以牺牲军人为主要生活经济来源的亲属的一种金钱帮助。死亡抚恤金的方法形式分为两种一种是一次性发放,另一种是定期发放。那么很多人就会有疑问到底死亡抚恤金继承是否可以?属于遗产吗?下面要探索小编将为各位简单讲解一下。
一、死亡抚恤金的定义:
死亡抚恤是国家对因战、因公和因病死亡军人的家属提供一定的抚恤金,以保障他们基本生活的社会优抚安置制度。死亡抚恤是优抚保障制度中最基本的内容。
二、死亡抚恤金继承,可以吗?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公民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是公民在死亡后才发生的,而不是公民在死亡时所遗留的,因此不是遗产。同时,公民只有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前提下才能通过行使一定的民事行为,取得财产所有权或其他合法债权,而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时才给付的,不是基于公民死亡前的民事行为而取得的。
三、死亡抚恤金的发放对象亲属:
如果依据发放抚恤金的法律法规有明确的给付对象,或者是发放单位对给付有明确的规定,就应该按照规定处理,如果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则应该属于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共有财产。
(—)一次性抚恤金:
一次性抚恤金是国家按规定一次性发给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人民警察家属的抚恤金。
1、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及计发办法:
按照1988年《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1989年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
革命烈士,按40个月工资计发;
因公牺牲军人,按20个月工资计发;
病故军人,按10个月工资计发。
义务兵和月工资低于军队正排职军官十资标准的其他军人,按正排职军官工资标准计人一次性抚恤金。
对立功和获得荣誉称号的现役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分别按下列比例增发:(1)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或者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2)被军区(方面军)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3)立一等功的,增发25%。(4)立二等功的,增发15%。(5)立三等功的,增发5%。
对于荣立多等或多次功勋的,按其中最高等功勋的增发比例计算,不累计折算提高功勋等次。对于虽在服役期间荣立功勋,但在退出现役后死亡的,不再增发一次性抚恤金。在国防和军队建设、科研事业或者作战中作出特殊贡献的现役军人死亡,国防部还可发给特别抚恤。
参照上述规定,凡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特殊贡献的人民警察和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死亡后,其家属也町享受特别抚恤。
2、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
按照1980年民政部的规定,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民工的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均由家属居住地的县(市)民政部门发给。
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顺序是:
(1)有父母(或抚养人)无配偶的,发给父母(或抚养人)。
(2)有配偶无父母(或抚养人)的,发给配偶。
(3)既有父母(或抚养人)又有配偶的,各发半数。
(4)无父母(或抚养人)和配偶的,发给子女;
(5)无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以下弟妹。
(6)无上述亲属的,不发。
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土,80个月工资;因公牺牲,40个月工资;病故,20个月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具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1)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2)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3)立一等功的,增发25%;(4)立二等功的,增发15%;(5)立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i:、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对牛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土:、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除按照本条例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
一次性抚恤金发给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二)定期抚恤金:
定期抚恤金是国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革命烈土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按一定标准发给的抚恤金,又称“遗属定期抚恤金”或“长期抚恤金”。
定期抚恤金的基本标准和享受的具体条件,由国家统一制定。国家按照与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制定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的前提下,根据各地经济状况和人民生活水平,制定具体标准,保证享受定期抚恤金的人员的生活不低于当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从1985年到1995年10年间,国家先后四次提高定期抚恤金标准,使享受定期抚恤金的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了可靠的保障。
三、享受定期抚恤金的条件:
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家属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享受定期抚恤金:
(1)父母、抚养人、夫、妻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收入的,或虽有一定生活收入,但不足以维持当地一般群众生活的。
(2)子女未满18周岁,或虽满18周岁因读书或伤残而无生活来源的。
(3)弟妹未满18周岁,且必须是依靠军人生前供养的。
死亡抚恤金继承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因为死亡抚恤金并不是遗产何来继承一说。死亡抚恤金应该是被扶养人拥有支配和使用权利。死亡抚恤金是对依靠死者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的一种生活帮助。死亡抚恤金是是以逝者生命为前提的,生者应努力积极的生活。
延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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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继承的最新规定
答:抚恤金不属于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2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相关规定发给死者家属的费用,是对死者家属的精神慰藉和经济补偿,并非死者生前即享有的财物。因此,抚恤金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虽然我国现行法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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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抚恤金继承的规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死者的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也不受遗嘱的约束,应当分配给死者的生活伴侣、未成年子女、无法独立生活的父母等近亲属。如有其他继承人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第二章第五十五条规定,死者的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也不受遗嘱的约束,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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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继承抚恤金吗
答:法律分析:不可以继承抚恤金。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抚恤金是死后发生的所以不属于遗产继承,抚恤金是发给死者生前提供生活来源和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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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
答:具体的分配金额,由当事人协商而定,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分配。 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抚恤金一般来说按照关系的远近亲疏,由近亲属平分,司法实践中一般也是由法定继承人平分的,如果有未成年或没有生活来源的老人,则可以多分。 抚恤金继承顺序按照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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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继承最新规定
答: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但是在实务中一般是参照遗产继承的顺序和份额来分配。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有资格继承抚恤金的人一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配偶、父母、子女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优先分配抚恤金。只有当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存在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如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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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可以代位继承吗
答:不能。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亲属的花费,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抚恤金不隶属死者的遗产。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代位继承就是在法定继承中,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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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继承最新规定
答:一、抚恤金继承最新规定 1、抚恤金是不可以继承的,抚恤金、生活补助费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就其性质看,它不属于死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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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继承权是谁的
答:抚恤金不是遗产,不能进行继承,故不存在第一继承人。死亡抚恤金是指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的抚慰和经济补偿。而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以由法定继承人、遗嘱人、遗赠抚养人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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