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审判光喜没评和深模苏的过程当中是十分注重对于证据的应用的,如果没有证据的话,当事人向法院所提的各种请求是没有办法得到满足的,证据不仅仅包括物证,证人的使用也是至关重要的。所以我国诉讼法中规定如果有公民有关于案件有关的证词的话,是需要到法庭上来作证的,这是每个公民的义来自务,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来阻碍公民作证,如果公民要到法庭上作证的话,需要写一个证人出庭作证的保证书,来保证自己证词的真实性,那这个保证书应该如何书写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这个保证书的主要目的是让证掉念你事国愿席及温只人自己保证在法庭上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与案件相关的,并且是真实可靠的,可以将自己的话作为判案的依据,所以这个保证书主要目的是要当事人和法官相信自己。
第一,要写清楚范你室证人的基本信息。
1.这是整个保证书最基础的一部分,证航延权现载明需要将自己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电话,住址和职业,工作单位等等相关信息写在这个保证书上,来保证如果当事人或者法院需要重新审理,需要证人来作证的话,能够及时的找到自己。
2.同时,通过对于证人的个人信息和职业的判顺观统承否损断,可以看出他与案件的当事人到底有没有利害关系,如果存在着极大利害关系的话,是没有办法出庭作证的。
第二,保证如实提供证言,不会虚假作证。
1.这委冷溶项切北协章是整个保证书的重头戏,委压汽向滑源振在保证书里面,证人一固定要写上自己可以保证向法庭如实地提供自己所知道的信息,如果有虚假的证词而造成了当事人某一方的严重利益受损的话,自己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2.念妒报谓留七复常图这是一个誓言性质的内容,在说了升热夜乡顺足议紧铁之这个誓言之后就一定要做到,来侵执范被兴策保证整个案件能够顺利的审理下去,自己作为证人能够尽到自己应尽的义务。
3.在最后正要把自己的名字签到保证书上,并且写上签订保证书的日期。那么整个证人出庭作证的保证书就算是书写完毕了。如果按照上述的内容和规范进行书写的话,在保证真实性的基础上,整个保证书势持杂定就生效了,如果证人在作翻约提等证的时候真的出现了虚假情况的话,那么会按照保证书来负一定的法律责任。
4.阶屋练新视非钱当然,并不是所有与案件相关的证人都必须出庭作证并签订保证书。包括未成年人或者是在出庭作证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没有办法正常行走的做观甚级致答命容,以及在与案件并无直接关系,如果是对于这样的人的话,虽然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但是也可以经过法院的允许,不需要出庭。
5.除了以础是笔眼间频迅船上几种情况的其他任何情况,证人都必须要出庭作证,并且在出庭作证之前要签署乙这样的保证书来保证自己证言的真实性,也能保证整个法院的审判秩序和案件的走向是正确的,对于司法机关的工作来讲这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民众有义务去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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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刑事案件中,证人作为案件目击者,会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起到重大作用。在开庭审理前,法院会通知证人到场出庭作证,向证人发送证人出庭作证通知书。那么出庭作证通知书包括哪些内容?证人出庭作证有什么程序要求?下面要探索小编通过下文和大家做个简单分享。
一、证人出庭作证通知书范本
证人出庭作证通知书
××××人民法院
出庭通知书
(××××)……民×……号
×××:
……(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本院根据当事人申请/依职权通知你出庭作证。你应于××××年××月××日××时××分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证人作证的地点)出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2、证人应当客观陈述亲身感知的事实,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不得宣读事先准备的书面证言。
3、证人应当如实作证,并如实回答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作伪证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不得与当事人和其他证人交换意见。
5、证人的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
联系人:……(写明姓名、部门、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二、证人出庭作证的义务
出庭作证并接受法官和当事人的直接询问,是证人的义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但是,作为例外,《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提供书面证言、使用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所谓“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民诉证据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以下情形:
1、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2、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3、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5、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因此,证人仅在具有正当理由并经法院许可时,才能免予出庭作证。对于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民诉证据规定》明确规定其不能作为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要有其他相关证据佐证才能证明案件的事实。
三、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要求
《民诉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符合本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未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除外。”按照该规定,证人出庭作证的方式有两种:
1、当事人为说明和印证己方主张,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证人出庭作证。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和证人名单,由人民法院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证人出庭的决定。
2、当人民法院认为因审理案件需要查明证据的,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需提示注意的是,依据前述规定,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要求不再适用《民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而变为“举证期限届满前”。并且,法院经审查决定批准证人出庭作证的,会事先通知;未经法院通知,证人不得擅自到庭,当事人也不得擅自将证人带到法院等候出庭作证。
综上所述,除非有特殊情况,如路途遥远、发生自然灾害等,证人在接到证人出庭作证通知书后应该准备好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组织证言,在规定时间出庭作证。并且,证人在出庭作证时要如实陈述自己的所见所闻,不得发表猜测性言论。当然,法院对证人是有保护义务的,会保障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要探索十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