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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实践合同有哪些?

2024-06-14 15:59:57 作者: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要签署各式各样的合同,如果不了解合同的功效,签署后想要维权是相当困难的,那么典型的实践合同有哪些?这些实践合同的含义是什么呢?要探索为您解答。

(一)定金合同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民间借贷法律特征民间借贷不仅是一种法律现象,同时又是一种经济法律现象。

(二)保管合同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物品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或者称为受寄人,其所保管的物品称为保管物,或者称为寄托物,交付物品保管的一方称为寄存人,或者称为寄托人。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三)借用合同

1、借用合同又称“使用借贷合同”,是出借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出借物无偿交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在一定期限内或使用完毕后返还原物给出借人的合同。借用合同的显著特点是无偿性、互助性、返还性。借用关系主要发生在朋友及熟人之间。 借用合同与借款合同虽同属借取,但区别在于标的物性质的不同,借款的对象是货币,借用的对象是物品,借款合同的借款人所借取的是借款本身的抽象价值,而借用合同的借用人所借取的是借用物本身的使用价值,一个是无形的价值,一个是有形的价值。借用合同与赠与合同虽同属无偿,但区别在于对标的物转移性质的不同,赠与是变更标的物的所有权,不再返还原主;而借用是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使用、收益权,而不改变所有权,借用到期后,借用物要返还原主。借用合同与租赁合同虽同属借物但区别在于是否有偿使用,租赁是有偿使用,借用是无偿使用。

2、借用合同应属实践合同,只有实际借用后出借人与借用人间才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借用合同自出借人将借用物提供给借用人后生效。出借人在借用物出借前可以撤销借用 ,出借人在借用物出借中可以停止借用。

(四)民间借贷(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

民间借贷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同时又是一种法律现象,具有以下几个主要法律特征: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不属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民间借贷法律特征民间借贷不仅是一种法律现象,同时又是一种经济法律现象。

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在我国合同又分为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诺成合同只要双方进行口头约定就可以成立并生效。但实践合同正好相反。上文对典型的实践合同进行简单的描述,使我们大概了解了哪些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若对实践合同还有不了解的,您可以咨询要探索许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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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合同是什么意思,怎样才是实践合同 答:法律分析: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典型的实践合同包括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与代物清偿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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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用户id:10959
实践合同有哪些四种 答:【法律分析】:现行法律中的实践合同主要有四种,分别是保管合同、定金合同、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在当事人交付保管物时成立,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定金合同自现实交付定金时生效;借用合同在借予时成立;自然人间借款合同在提供借款时生效。另外,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代物清偿协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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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用户id:30579
实践性合同有哪些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的法律意义是什么 答:法律分析: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二者成立的要件与当事人义务的确定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热门解答: 廉锦佑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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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性合同有哪些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的法律意义是什么 答: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二者成立的要件与当事人义务的确定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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