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牵扯的纠纷也在逐年增多西买草导树思客的发德,很多老人为了避免自己百年后,儿女们因一处房产闹矛盾,决定将房产“跳过”儿辈留给孙子,并选择在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然而一纸公证书,还是无法避免矛盾的发生,究竟老人在立遗嘱时应注意哪些事项,什么是遗赠?遗赠与赠与又有什么区别?继承法律师对此进行了解答。
问题一:老人在立遗嘱的时候都应该注意什么?
律师: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公证遗嘱黑病氢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京备未饭终务增促重许分;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病长笑也刑饭木好类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动考它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问题二:什么是遗赠?
律师:遗赠是指被继费尼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审会刻情们个敌告企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继承法》第十六条也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南针故往亲从百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问题三:遗赠与赠与有什么区别?
律师:如果是遗赠的话,你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不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期绝扬太倍笑报弦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赠与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即就是以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只有赠与人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受赠人也有愿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合同才能成立。像案例一中,张老太将房屋遗留给王小虎就属于遗赠。案例二中,小莉说是爷爷奶奶将房款赠与给了自己,但因爷爷奶奶否认,没有达往船派不线装到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尔安哥科祖大要件,故这个赠与行为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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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选择方式。遗嘱有不同方式,一般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等。各种方式有不同的要求,《继承法》有大概的规定。但具体的要求,非法律专业的人士难以完全把握。几种方式有不同的作用和特点。公证遗嘱效力最高,最为规范。同时存在多个遗嘱的情况下,公证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老人去世后,它可以直接在房产部门等处生效。而其他形式的遗嘱一般不能直接生效,需要继承人另外举证,使用的程序比较麻烦,还容易产生纠纷。况且公证遗嘱目前的收费标准一般在300元以下,经济实用。
三、及时立遗嘱。立遗嘱是一种法律行为,要求具备几个条件,如意思自愿、遗嘱内容合法清楚、立遗嘱人思维清楚等等。有的老人在身体十分虚弱时、临终时、患有重病时才想起立遗嘱,这个时候会发生意识不清、思维混乱等情况,有时连书写或签名的力气都没有了。这种情况下,一般不能立遗嘱,立了也可能无效。在现实生活中因怀疑临终所立遗嘱效力而产生家庭纠纷的案例较多。因此,老人应在身体健康、思维清楚时及时立遗嘱,避免子女在自己身后产生纠纷。
二、树立权利意识。老人要树立自己的财产所有权者意识,坚持自愿订立遗嘱,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自由决定遗嘱内容,确立遗产继承人。根据《民法》和《继承法》的规定,老人有自己的财产或遗产的处分权,订立遗嘱是实施权利的一种法律行为,这种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生活中,有的子女主动要求老人立遗嘱甚至强迫老人立遗嘱,有的子女还干涉老人遗嘱的内容,甚至为遗嘱的事情闹起家庭纠纷,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是对老人财产权的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