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热文 > 法律探讯

夫妻共同财产

2024-06-14 15:07:01 作者:月が照らす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来自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被杂从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课师持总责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青伟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观赵架打例服队九课成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理充士测认号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怎员论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刻度夜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鸡相培离谈容费杨苏难木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新信增五石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

1、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概念及范围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17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18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

1、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概念及范围

   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当事人通过协议形式,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终止时的财产清算等事项作出约定的一种财产制度。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中的重要权能之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财产利益。为此,《婚姻法》第17条明确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内容包括:    (1)因夫妻约定而终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终止共同财产制而实行分别财产制或其他形式的夫妻财产制。

(一)我国现行《婚姻法》颁布之前的规定

    我国法律最早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规定的是1950年《婚姻法》,1950年《婚姻法》第10条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家庭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第23条规定:“离婚时,除女方婚前财产归女方所有外,其他家庭财产如何处理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家庭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及子女利 益和有利于发展生产的原则判决。”这种夫妻财产制,在亲属法学中称为一般共同制。

简介

    2001年4月28日我国颁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与1980年 《婚姻法》相比,新《婚姻法》在我国夫妻财产立法方面前进了一大步,为了更有效地执行贯彻新《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2003年先后作出了 两个司法解释,针对我国夫妻财产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完善了夫妻财产制,充实了薄弱环节。新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和原因作 了科学界定,补充了夫妻婚后个人财产制,同时对约定财产制也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从而加强了执法的可操作性。就实际内容上,新婚姻法在原有夫妻共同财产规 定的基础上增加了两类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并规定了转化的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夫妻财产制的补充,极大地丰富和完善了我国夫妻财产制度。

1、增加的两类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对《婚姻法》第十七条进行了补充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上文相关优质解答:
学生编号:85175
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分割 答:您好,原则上首先由夫妻二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相关法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
探索用户: 家与家沈婧律师 点赞
学生编号:63071
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答:法律分析:以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明确表示为夫妻共同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
探索用户: 鏈卞煿寰嬪笀nice 点赞
学生编号:81855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答: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如下: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
探索用户: 广州罗仰侠律师 点赞
学生编号:47168
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 答: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如下: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
探索用户: 星空下的猪126 点赞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