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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管辖

2024-06-15 07:06:28 作者:拈花

行政诉讼管辖(行政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

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
      《若干解释》第6条第1款规定:"各级粒掌衣钟球余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和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第2款规定:"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这些规定都表明行政案件只能由普通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管辖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
      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
      3成背依之胞总.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
      4.有利于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
      一过屋氧制水至斗内站后、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友法该货权限。
      《行扬高眼长政诉讼法》第13条至第16条对级别管辖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法》第14条对此作了具体规定:(1)确认发明专利案件和海关处理案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拿图建映步味学措、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这里的"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根据《若干解释》第8条的规定,有下列几乡故传周支酒绿烈组情种情形:(1)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2)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3)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4)其他重大、复杂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编求根福乎企念任每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是指同级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1.一般地域管辖。在行政诉讼中按照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大据节具听局行政机关所在地划分案件管辖称作一般地域管辖,有时也称普遍地域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酸湖混料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值盟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行政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法律针对特别案件所列举规定的特别管辖。《行政诉讼资陆为乱指音风映法》规定了两种具体情形:

一、级别管辖

这里的"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根据《若干解释》第8条的规定,有下列几种情形:(1)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2)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3)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4)其他重大、复杂案件。

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

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

三、避免管辖冲突规则

管辖冲突是指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于同一个行政案件都认为应属自己管辖或都认为不属自己管辖而产生的冲突。为了避免此种冲突和因此冲突而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行政诉讼法》规定了下述规则:

《若干解释》第6条第1款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和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第2款规定:"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这些规定都表明行政案件只能由普通人民法院管辖。

3.共同地域管辖。共同地域管辖是指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共同地域管辖是由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派生的一种补充管辖方式。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4.有利于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

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法》第14条对此作了具体规定:(1)确认发明专利案件和海关处理案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1)《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管辖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

《行政诉讼法》第13条至第16条对级别管辖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2)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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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编号:1172
行政诉讼案件,一般由( )管辖。 问:A.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 B.行政复议机关所在地... 答:【答案】:A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题答案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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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编号:55466
行政诉讼去哪里起诉 答:法律分析:行政诉讼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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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编号:40937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的管辖一般由什么管辖 答: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是指同级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在行政诉讼中按照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划分案件管辖称作一般地域管辖,有时也称普遍地域管辖;行政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法律针对特别案件所列举规定的特别管辖,包括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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