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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责任免责事由是怎么规定的

2024-06-14 23:09:56 作者:谁能给硪一世纵容

无过错责任免责事由是怎么规定的(无过错责任要件)

法律主观:

过错责任和 无过错责任 的区别: 第一老乙石病坏世生、从责任的性质上看,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对违法行为的制氏升裁性。而在于对受害人提供补偿,补偿功能是它的一个很重要的法律特征,因来自此,它不能起到预防不法行为之作用。而过错推定仍然是以过错为归责原则,只是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因此过错推定还是具有一般民事责任的教育、惩罚等性质。 第二、从最后的责任分担情况来看,由于无过错责任的基本思想是对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因此在侵权领域中,无过错责任往往和保险制度联系在一起,通过保险制度实现损扩限孙斯四系营谓评得比害分配的社会化,而过错推定,因为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因加害人未能尽到义务,所以要对受害人提供补偿,它并不以保险制度而分配损失。 第三、从免责情况来看,无过错责任并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一旦损害发生,就应承担责任。并不存在免责的事由,而过错推定船举议将但斯万顶做局城承认加害人有反驳的机会,在存在不可抗力时,也有机会免责,所以它并不是一种宽统呢沙照别终扬纯粹的归责方歼裤老法富系衣玉汉利达亲。 第四、从司法审判实践的情况来看,无过错责任并不需要双方当纯拍事人对有无过错举证,而只要有因果关系的存在,故法官对此责任的适用缺乏弹性和适应性,而过错推定给法官在认定加害人举证反驳,提出免责事十集术由单方面的认定有了一定的裁量权,有利于法律原则和住实践相结合不断变化发展,春座例乱镇这也归根于两者的性质,一个以分配损失为必要,一个仍然以过错补偿为原则。有学者把两种责任最基本的区别归纳为两点: 第一,受害人的过失能否成为两种责任的免事由; 第二,不可抗力能否成为两者的免责事由。 两方面的区别术打停阳化沙口非常精辟的反映两者在具体适用过程的差别。当然从社会发展的情况来看,两种责任完全可以合并存在,相互补充。

法律客观:

爱台后他微根据《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高放射性、强腐蚀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声几修南诉前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关于无过错责任相信大家应该从字面上就能有一个大概的认识,这也就验证了大家平时在生活当中经常说的一句话,有的时候不是道歉就能够解决问题的。虽然当事人在主观意识上不是故意的,但造成的某种后果仍然要承担责任,除非满足我国法律规定的无过错责任免责事由,如此才能够免去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一、无过错责任免责事由是怎么规定的?

无过错责任的免责事由:

合同中或不可抗力中的无过错责任。通常情况下,不可抗力是免除责任的事由,这种结论是由大陆法系的过错责任决定的。在法律作出特别规定的场合,不可抗力是发生无过错责任的条件。就一般情况而言,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当事人一般可以通过举证不可抗力的发生而免除不履行的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即不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二、《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无过错责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2条)。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4条)。

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5条)。

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具有过错的,承担最终责任;销售者无过错的,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1-43条)。

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8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

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5—68条)。

7)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9-77条)。

8)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侵权责任法》第78-80条;第82-84条)。

9)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6条)

10)医疗机构违反告知义务,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55条)。

11)因医疗产品致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与产品提供者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的,为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59条)。

12)在道路上倾倒、堆放、遗撒妨碍通行物的,行为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9条)。

通过小编的介绍以后能够看出,无过错责任免责事由总体来说就是一种特殊情况,也就是导致发生违约或者发生相关过错的原因是一些没有办法、不可抗拒的原因。比如因为地震,台风或者导致相关后果的人是属于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的,这些情况都满足侵权责任法当中的无过错免责事由。




相同观点补充:
主编用户ID:38248
无过错责任的免责事由 答:一、无过错责任的免责事由 无过错责任基本都是存在于特殊侵权行为中,免责要么是受害人自己的过错要么是第三人的过错要么是不可抗里。国家工作人员侵权的,不免责,合法侵权是补偿责任,违法侵权是赔偿责任。 (一)高度危险作业免责事由:不可抗力和被害人的故意。 (二)环境污染的免责事由:...
探友名称: 杨帆懂法 点赞
主编用户ID:80063
无过错责任8种情形 答: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2、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包括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和免责事由的法定性。没有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不能构成无过错责任;同时,没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不能免责。3、特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行为人不必过错。是指责任的承担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在认定责任时无...
探友名称: 北大博士律师 点赞
主编用户ID:18308
无过错责任(特殊侵权行为)、免责事由 答:环境污染责任免责事由有三种 1)发生不可抗力并经污染人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未能避免损害发生的 2)受害人过错 3)第三人过错 地面施工责任中若施工人能有效证明自己已尽法定警示义务(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意味着施工人主观上无过错,免除责任;否则,即推定为有过错,承担民事责任 遭受损害的是...
探友名称: 政治权利和自由 点赞 10
主编用户ID:19291
无过错责任8种情形是什么 答:依照其规定。二、无过错责任的免责条件有哪些1、不可抗力所导致的免责;2、受害人的过错所导致的免责;3、第三人的过错所导致的免责;4、阻却违法性的免责;5、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依法执行职务和受害人同意等事由造成他人损失,由于行为的合法性,不具备违法性而不用承担民事责任。
探友名称: 137*****844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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