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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等级鉴定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吗?

2024-06-14 20:37:13 作者:夢断無心

工伤等级鉴定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吗?(工伤鉴定可以重新做吗)

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伤残待遇的依据。因为经鉴定无级别的,只享受停工留薪期工关守王收来资(误工费)与工伤医疗待遇;有级别的,再等级享受伤残待遇。所以,干措现国妒使酸仍斗黑沿没有做伤残鉴定,无法向公司进行索赔,除非双方认同一个伤残等级或按无等级来处理。处理办法:
1.法定途径:到当地社会保险部门依此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再赔偿。
2.协商途径:双方自愿情况下按国家工伤鉴定标准进行司法鉴定,然后按鉴定结果赔偿。


世事无常,没有人可以预知下一刻会有什么事情发生,所以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都会出现一点意外事件,我们能做的只能是将伤害程度降到最低。那么在工作中受伤就会进行工伤等级鉴定,已获得补偿,但是有时会对结果不认同,此时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吗?要探索小编在本文中主要为你解答工伤等级鉴定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吗这个问题。

一、工伤鉴定概述

我国目前的做法是把伤残等级划分为10级,用罗马数字I到X表示,其中I级伤残的赔偿最高,为100%,然后每级递减10%。所以这个指数和残疾赔偿金是密切相关的,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总是希望伤残越轻越好,赔偿权利人希望能够多获得些赔款。

二、工伤鉴定方式

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评定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行委托有资格的伤残评定机构进行评定,另一种是先就损害赔偿争议起诉,然后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申请伤残评定。

三、重新进行工伤鉴定的条件

如果是受害人自行委托的伤残评定结论,赔偿义务人不服的,有足够反驳鉴定结论的证据并且重新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予以准许。绝大多数情况下,法院都会准许对伤残进行重新评定。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得出鉴定结论,基本都能要求重新鉴定。

当事人申请法院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伤残评定的,按照最高法院“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除非有以下的四点情况,否则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况。

如果能够对缺陷鉴定结论,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其他办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实际上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与法院委托鉴定在诉讼上的地位是不一样的,法院委托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实质上的证明力要高于当事人的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法院委托鉴定后,再次申请重新鉴定并非每次都会被予以许可,如果受害人申请法院委托鉴定的,尽量在第一次鉴定中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

综上所述,对于工伤等级鉴定可以要求重新鉴定这个问题的解答简单的说就是工伤鉴定的伤残等级一共有10级,因为评定的方法不同,自然会有人要求重新鉴定,但是前提是必须满足上述条件。鉴定结果关系到赔偿问题,所以应谨慎作出判断,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要探索泉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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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等级鉴定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吗 答:法律主观:工伤重新鉴定程序有: 1、用人单位、劳动者书面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2、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在接到申请后,进行审查,安排重新鉴定; 3、最后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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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工伤鉴定十级,公司现在又要在次鉴定,之前在市人民医院做的鉴定我... 答:公司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具体的申请鉴定机构到设区的市级劳动鉴定委员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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