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个人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来自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武倒待心既客但危须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入浓长各负十察夫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总菜鲁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标良建光青花独简配斤运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输措心灯下落不明的;
(六)阶试析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言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己两洲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进研明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应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由于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二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是劳动保障部门确定对象资格的凭证。规范的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是劳动合同,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个体工商户未与其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了保护这些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益,《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包括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据此,职工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提供一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其他材料,如领取劳动报酬的证明、单位同事的证明等。
一是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表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基本材料,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表统一样式由劳动保障部制定。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提出工伤认定的,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由设区的市级相应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应由当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 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供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第5条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