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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时效中断规定有哪些

2024-06-14 22:45:38 作者:触不可及,而又念念不忘

工伤认定时效中断规定有哪些(工伤认定时效中断规定有哪些)

工伤认定时效能中断,如果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弦以止个人也是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服磁状突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还获保周收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突鸡守妈晶左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测士背各觉跳检映原绍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中受到的伤害。劳动者最不愿意受工伤,但天有不测风云,工伤多少会有点,大家对工伤认定时效中断规定了解多少呢?而且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受伤的,申请工伤认定是有时效限制的,所以有可能碰到工伤认定时效中断的情况。小编现在就告诉大家工伤认定时效中断规定有哪些。

1、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主体: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工伤保险条例》对申请工伤认定主体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工伤保险保障受伤害职工工伤保险权益的目的,从各方面保障职工实现其权益。这也是工伤保险充分承担社会责任的宗旨的体现。

2、工伤认定的时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和《工伤认定办法》第4、5条的规定,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

3、工伤认定申请期间应适用中止、中断可以延长申请时限:

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限不是除斥期间,应适用中止、中断。2005年2月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国法秘函【2005】39号“《关于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关于工伤认定申请时限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指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应扣除因不可抗力耽误的时间,这说明1年申请时效非不变期间。《工伤保险条例》之所以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期限,是出于促进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及时行使权力,保障工伤人员的权益的立法初衷,因此工伤认定部门对逾期申请工伤认定应调查核实申请人有无特殊情况,审查逾期申请理由是否正当成立,然后决定是否同意延长申请时限,以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但是实际中,工伤人员逾期递交工伤认定申请时,一般社会保障部门不做任何调查,即以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因此为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发生工伤后,工伤人员应尽快的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受伤的,申请工伤认定是有时效限制的,且有工伤认定时效中断规定的。建议大家抓紧时间去申请工伤鉴定。工伤鉴定和工伤事项有有很多,小编建议大家和专业律师多多咨询来获得更多更准确的帮助,以便节省时间和精力早日解决自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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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探秘探秘家用户编号:46021
工伤申请是否有时效中断 答:法律分析:工伤申请有时效中断。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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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探秘探秘家用户编号:92432
工伤认定时效中断的情况 答:法律分析:申请工伤认定时效需要在30日内提出申请,并且认定的过程可以主关提出中止或者中断的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
优秀探友: 186******68 点赞
探秘探秘探秘家用户编号:91691
工伤认定的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答:工伤认定时效中断的情形: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不可抗力;其他。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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