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权转让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首部:合同的名称、性质、编号;合同主体、合同目的;2、正文:合同的标的,即拟转让的经营权;转让的时间、地点、方式,付款的方式、时间、谓各脸丝马来送地点等;合同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3、尾部:当事人签名或盖章、注明签字日期。如果有附件的,需要加上附件内容,并且等娘怕之效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图装常怕石据笑行推看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林约责任;(八)解里望田我孔院政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一百三十一条境: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台年形背执溶饭座送呢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导况超胜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在实践中,对于从事商业活动的人来说,特许经营权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例如拿下某个大型企业的特许经营权,借助大企业的的名声来得以迅速的发展。拿下企业的特许经营权,需要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书,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特许经营权协议书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小编为大家带来一份加盟特许经营权协议书。
特许经营权协议 书
特许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许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特许经营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方拥有“*******”为字号的******企业,其字号已具有相当的市场影响力。
第二条 乙方认同并接受甲方的特许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且诚意向甲方提出加盟的申请,愿意与甲方共同发展“*****”字号,甲方以此同意乙方的申请并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
第三条 甲乙双方基于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
第四条 乙方确认以下事实:甲方在本合同签定十五天前,已就加盟投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企业基本情况,加盟相关费用的收取,加盟流程、各种物品的条件及限制等)与乙方进行沟通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第五条 乙方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甲方说明中所展开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六条 本合同为单店加盟合同,并非区域代理或区域买断合同,乙方不得以甲方代理或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二章 特许方式和内容
第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作为甲方 分公司的负责人使用“*****”字号及经营管理技术,开设************管理有限公司 分公司。
第二条 甲方的经营管理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店面装修设计、培训体系、财务管理体系、店铺管理手册。乙方承认甲方对该套经营管理技术的专有权,并承诺保守相关商业秘密。
第三章 关于加盟店的约定
第一条 加盟店不具有代表甲方或超出甲方授权范围发生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甲方的职工,也非甲方代理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和职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加盟店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录用曾在甲方下属单位工作过的员工,否则甲方以乙方违约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条 乙方以甲方分公司的形式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注册手续,但是在经营及相关法律责任上由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责任。
第三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加盟店名称或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字样。
第四条 加盟店须应按甲方的统一形象对外进行经营活动。
第五条 加盟店在使用甲方商标和经营管理技术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擅自降低标准,损害甲方商标和企业形象,不得擅自降低零售价格,不得超出区域经营外卖;
(2)除为加盟店经营需要而向加盟店职员传授甲方经营管理技术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甲方经营管理技术,否则视同违约。
(3)加盟店在经营活动开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公司允许以外的任何经营活动,否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
第四章 特许加盟费、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第一条 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缴纳特许加盟费人民币 万元整( 整),一次性全部缴清所有费用。
第二条 本合同签定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 万元整),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缴纳给甲方,以后每月收取经营管理、广告宣传费用 元( 元整),其他物品供应费用另计。
第三条 甲方为乙方派遣加盟店开业所需技术厨师及管理骨干,其人事行政权隶属甲方,乙方须每月按时将工资及社会保险等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第四条 如果乙方及其加盟店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将收回品牌使用权及在当地工商部门注销分公司,并不再退还保证金,同时保留进一步追诉的权利。
第五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应将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在加盟店内使用,并向乙方提供代表甲方特许体系的营业象征及《店铺管理手册》;乙方无权在加盟店以外使用上述特许经营权及经营管理技术。
第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加盟店上岗前的专业培训。
第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选址辅导及店面评估考察,评估结果供乙方参考,并不作为任何盈利之承诺。
第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加盟店店面装潢设计方案,乙方须按该方案进行施工。 第五条 甲方指导乙方做好开业前的准备,提供乙方营业用设备和物品的进货渠道,为乙方提供主要产品和特色产品配方的供货。
第六条 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特许加盟费、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第七条 为确保甲方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菜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加盟店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督导和考核。
第八条 对违反本合同约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甲方特许体系的行为,甲方将取消乙方加盟资格,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乙方自负盈亏,但甲方有权检查并审核其财务状况,乙方需安排专业财务人员编制好每月的财务报表交甲方审核。
第十条 甲方为乙方及加盟店提供每月定期的稽核辅导及长期的经营辅导。
第六章 乙方及加盟店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乙方及加盟店应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赋予的权利。
第二条 乙方有权获得营业用设备和物品的进货渠道。
第三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培训和指导。
第四条 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第五条 乙方及加盟店须按要求开展经营活动,维护甲方连锁体系的统一形象和声誉,必须在甲方中央厨房采购主要产品原料及配方。
第六条 乙方及加盟店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店面装潢设计方案进行装修。
第七条 乙方自行办理加盟店开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和证照,甲方提供协助指导。
第八条 乙方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餐厅经营模式;不得随意变更总部统一配置的店内外设备或借予、租赁、转让他人使用,或将设备、用品设定担保权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八条 乙方及加盟店应当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一周之内,或者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第四条所列之载体,若载体所有权归还乙方或加盟店,而该载体之信息可以消除或转移出来,可交由甲方消除或转移之后,返还乙方或加盟店,甲方也无须给予经济补偿。
第八章 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除非本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乙方可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
提出续约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优先续签,但根据甲方的相关规定收取品牌使用费、管理费、宣传费等费用。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一条 本合同订立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无正当理由不得违约。如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应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支付另一方违约金人民币20万元(贰拾万元整)。
第十一章 合同终止及解除
第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的。
(2) 因不可抗力而导致任何一方无力继续经营的(本条所说不可抗力是指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及战争等情况)。
(3) 法律规定或甲乙双方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二条 乙方或加盟店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即视为发生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他商标组合使用。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甲方商标许可给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给他人制作或使用。
(3) 自行制作或使用与甲方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未按协议要求统一从总部采购有关材料和菜品主料。
(4) 降低加盟店的服务质量或菜品品质,发生被舆论工具暴光批评或消费者严格投诉,并同时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的。
(5) 将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泄露给第三方或以其他形式传播的。
(6)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向第三方出让营业权的,或擅自出让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的。
(7)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加盟店,或擅自改变加盟店的工商注册登记事项的。
(8) 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严重行为。
第十二章 商圈保护
甲方于乙方之商圈范围(具体范围:以 )为设立商圈保护。另一商圈或城市内另辟商铺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获取甲方特许服务权利。
第十三章 结束处理和手续移交
第一条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一周内,乙方及加盟店须撤除甲方的所有营业象征(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商标、标记、记号、招牌、营业用物业、员工服饰等),如乙方不按时撤除,甲方可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因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及加盟店承担。
第二条 自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同时,乙方须停止加盟店的一切经营活动,与甲方结清双方往来款项,同时注销以甲方品牌命名的加盟店工商登记。
第三条 自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一周内,乙方应归还甲方各种专有技术和相关商业秘密资料。
第四条 自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一周内,在乙方无欠款且无违约前提下,甲方无息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一条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二条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包括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和战争。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改履行的,甲方或乙方应在7天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告另一方。
第三条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一条 乙方承诺加盟店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严格遵守本合同有关约定,并须由加盟店在成立之日起1周内在本合同加盖加盟店公章。
第二条 乙方欲另辟店铺时,须通过甲方之审核,并签署新《特许经营合同书》,缴交相应的各规定之费用后方可开设,否则视同违约。
第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条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签字且乙方向甲方付清加盟费及保证金后生效。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合同内容,并知悉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本店愿接受本合同所有有关加盟店的条款约束
加盟店(盖章):
上文中是为大家带来一份特许经营权协议书,如果大家需要的话可以适当的参考一下。在实践中,合同一经签订就会具有法律效力。大家在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书需多加注意,如关于特许经营权的具体项目、加盟费用等等,都需要具体了解一下以免因误解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