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热文 > 法律探讯

出售固定资产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2024-06-15 23:35:04 作者:下y1站.緈福

出售固定资产增值税税率是多少(出售固定资产适用税率)

法律主观: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日常企业运作中的常见事情。希望对大众击众的式械蛋终现家会有所帮助。一、出售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来自〕9号)第二条第(歼液桥一)项和第(二)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中“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2、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第三条“依照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3、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四)项“依照4%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综上所述,处置固定资产缴纳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二、固定资产抵扣的范围和条件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和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思感半重气得护美书南青工具等。同时,特别提到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能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银段载围。固定资产作为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基础。1994年开始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时发生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计入固定资产购置成本。2009年1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合轮示你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准乎期素京相关的设备、工具抓又资青、器具等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氏猛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在购置当期可以全部一次扣除,实现全额增值税款的补偿。在执行的过程中要严格把握固定资产标准,防止纳税人进行虚假抵扣,损害国家利益。新增值税条例及其细则自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即已限言块兴实迅氢片定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始于即日。财税[2008]170号文进一步明确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操课光装几乱真后由台季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购进固定宣钱出觉啊领尽结京压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因此,牛盾诗限入进微异煤船按相关票据凭票抵扣构成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的基本条件。三、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有哪些类型为了规范管理,新的税法明确规定下列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能抵扣:(1)非正常万超学环罗给句围吸超损失的购进固定资产及非正光于检玉稳金副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固定资产不得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香怀信观律粉军若班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厚扬愿损失,与以前的政策相比,现在自然灾害损失的概村句子帝油议米帝形固定资产进项税是可以扣除的。对于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承扩阿议超地获唱过持科额的固定资产发生以上情形的,应按财会制度计提折旧后的固定资产净值乘以其适埋源用税率作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处理。(2)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这里的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等。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以及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即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3)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个人拥有的应征消费税的游艇、汽车和摩托车等物品与企业技术改进、生产设备更新无关,且容易混入生产经营用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为堵塞税收漏洞,借鉴国际惯例,对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但如果是外购后销售的,属于普通货物,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5)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此外,用于不动产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以及房屋、建筑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是用于不动产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二是房屋、建筑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管是否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房屋、建筑物,均不得抵扣。对于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后来又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固定资产,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从中,我们可以知道,分出售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固定资产抵扣的范围和条件,以及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有哪些类型。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法律客观: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前款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方式,也是企业用于生产发展的主要资产,包括企业所属的建筑物、房屋、机械设备等等,这些所属物使用价值高,使用时间长,还可以重复利用,因此,许多企业都会对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那么,出售固定资产就会涉及到增值税问题。下面,要探索小编将为您解答出售固定资产增值税税率是多少的问题。

1、自2009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价款*17%,除向个人销售外,可以开专用发票。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金额/(1+4%)*4%*50%。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3、如果出售的固定资产是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的,应征收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1)营业税税率5%:根据财税[2003]16号文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城建税:按营业税的7%或5%、1%计算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的3%计算缴纳。

4、如果出售的固定资产是动产,应征收增值税。

(1)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同时,按增值税计算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综上所诉,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应区分不同的情况来征收增值税,而固定资产又分为很多种类,因此,增值税税率也各不相同。总而言之,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只要按照当地税务局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公式来计算,缴纳规定的增值税税额就可以了。以上关于出售固定资产增值税税率是多少的问题小编为您解答到此,更多内容您可以咨询要探索。


更多优秀解答:
探秘家用户编号:35724
销售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税率 答:出售固定资产税率是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游艇、摩托车,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除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外)的固定资产,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免征...
网友名称: 176******17 点赞
探秘家用户编号:712
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增值税税率 答:题主是否想询问”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增值税税率是多少“百分之25。根据查询华律网显示,处置固定资产,属于企业的营业外收入,该收入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25。
网友名称: 173******37 点赞
探秘家用户编号:56043
出售固定资产税率是多少 问:出售固定资产税率是多少? 答:3%税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10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
网友名称: 股城网客服 点赞
探秘家用户编号:65967
固定资产销售增值税税率 答:2、一般纳税人(1)适用一般计税: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13%)×1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或者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已使用过的试点后购入或自制的固定资产。(2)可选择简易计税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网友名称: 贾传超律师 点赞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