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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罪辩护词

2024-06-16 05:36:50 作者:别抢我养的猪

故意毁坏财物罪辩护词(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辩护词)

为了泄愤,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罪与非罪的界限就在于毁坏财物的数额大小,那么故意毁坏财物罪认定是怎样的呢?今天,小编就为您整理了“故意毁坏财物罪认定”的相关法律场断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培报纪图主紧观,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本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备罪、破坏值维列房套信木运另怀约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通当兴息交各客办松讯设备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中的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在于:后者破坏的是特定的财产,侵犯的是其他独立客体,本法对其已单独规定有罪名引夫维观矿源谁送度,只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保着固道举额注确化元则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医和余运斗交夫致船虽浓

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也可以这样说,它是指故意地非法地毁灭或损坏公共财物或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使某项财物的价值与效用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的行为。此罪的构成特征是:一是主体方面特征,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延伸阅读: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规定

故北查牛协众式机细全攻被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

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其拘役



  四、村民的民事自救行为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刘云安、刘云才的行为不符合上述任何一条,未达到追诉标准。

  刘云才不只是一个名字,他是父亲,是儿子,是丈夫,是一家人的喜怒哀乐。出于对事实和法律的尊重,出于法律人的荣誉感,出于律师的职业道德,辩护人今天为他在贵院作无罪辩护,也做好了二审及申诉准备。

  三、刘云安、刘云才无损坏财物达到应受刑事追诉程度的客观行为。

尊敬的合议庭: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世界上很多国家,在立法中设置了对公民的情急自救行为予以免责的制度,在我国此项制度被称作“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六、对法官的意见和建议

  “价格鉴定”与“财产损失”是不同概念,不能据“价格鉴定”来认定“财产损失”。

  (三)二被告人未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

  湖北省鸣天律师事务所接受刘云安、刘云才及其家属委托,指派乔方律师担任刘云安、刘云才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的第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人通过查阅案卷、会见刘云安、刘云才,走访群众,对案情有了深入了解。

  (一)没有证据证明二被告人造成了公私财产损失五千元以上。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直接追求或者故意放任将公私财物予以毁坏的结果。本案中,所谓的“被害人”民事侵权在先,同村村民陶茂家强占二被告父亲刘清洋的宅基地违法违规建房,并将违章建筑物三间小瓦房卖给长河村民万德中,获取非法利益19000元,直接侵害了二被告的合法权益。二被告为寻求权利保护,多次向两峪村委会反映情况,村委会不予理睬;二被告又多次向两峪乡政府申诉,乡政府拒绝其正当要求;二被告再向土管部门投诉,土管部门实地勘验测量数据与刘清洋的土地使用证面积相符后,明知陶茂家、万德中侵权,却表示解决不了。无奈之中,二被告采取自力救给行为,打110报警请来公安人员在场,请求拆除违章建筑物。在公安干警的默许和监督下进行正当维权,因此不能认定二被告有毁坏财物的主观故意。

  抛开本案《价格鉴定》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不谈(毁坏财物的价格鉴定不真实、不客观,因此,二被告人申请人民法院对毁坏物品价值重新委托做司法鉴定),单纯的价格鉴定亦不能作为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的证据。因为:有些财物根本未完全灭失、有些财物并未完全丧失使用价值,尤其椽条和檩子等木材不易损毁是容易再利用的建筑施工材料。

  (二)二被告人未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

  所谓财产损失是指财产的毁灭或者损坏。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价格,是指用货币衡量的商品或服务的交易结果。

  《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该解释列举了应当视为自动投案自首的情况,从被告人的交代的讯问笔录内容来看,被告人交代的内容是实事求是、不折不扣的,前后一致,悔罪态度是诚恳的。从上述案情归纳来讲,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具备自首的构成要件,应当按自首犯论处。

  辩护人认为刘云安、刘云才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理由如下:

  侵权人兴高采烈地成了“被害人”,真正的被害人反倒在公权力之下瑟瑟发抖,这是对法律人多么大的嘲讽和侮辱啊!我知道,每个人都可以用无数个理由轻松地为自己开脱;但我也相信,没有被完全泯灭的正义及善良的火苗,会烧得我们内心时时作痛:法律尊重和保护人权,特别是生活在底层的农民的基本权利,更应当得到保护。

  五、被告人刘云安能够及时拨打110,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在家等候抓捕,应当按自首对待。被告人刘云才得知网上通辑后,积极投案,根据《刑法》第67条规定,应按自首处理。

  二、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本案中所谓的“被害人”万德中不能证明自己是被毁财物的合法财产所有人,其与陶茂家买卖非法建筑物的行为无效,不受法律保护。首先陶茂家强占刘清洋宅基地建房未获批准,既违法又违章。其次,万德中明知陶茂家没有合法的建房手续和证件,自己又不是两峪村的村民,没有两峪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却衷意购买陶茂家侵占他人宅基地的违法建筑物,构成共同侵权,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其买卖合同无效。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是公私财产的合法所有权,而不是侵权主体对违章建筑物的非法利益。

  (四)二被告人无毁坏手段特别恶劣、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等严重情节。

  一、刘云安、刘云才无毁坏财物的主观故意。

  证据直接表明:陶茂家强占民宅建房,将非法建筑物卖给万德中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属违法行为;也正是万德中与陶茂家的违法行为侵害了村民的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而构成了对二被告人的侵权。面对正在发生的侵权行为,在向政府有关部门多次投诉无果的情况下,村民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物进行维权自救、希望能够促使侵权人进行协商和谈判,其目的是正当的,其手段是合法的,其行为是克制、理性,而又可怜和无奈的。避害自救,是人的先天本能。当公民将此权利部分让渡给政府,而政府又行政不作为的话,无异等于将公民赤身裸体置身于野兽面前;若公权力此时对为自保而与猛兽搏斗的人施加惩罚,那么公权力就沦为了猛兽的帮凶。

  纵观本案来龙去脉,相信贵院领导及合议庭成员心知肚明:为什么刘云才、刘云安会站在被告席上?是什么让一个违法占地、违法建房的村霸如此任意妄为、通行无阻?是什么让二被告人受尽屈辱和侵害之后又将失去自由?


今日专家点评:
探友ID:55167
刑事辩护意见书范文 答: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绑架罪一案已由A市公安局移送贵院审查起诉,受本案 嫌疑人甲家属的委托和湖南人和人 事务所的指派,由我担任犯罪嫌疑人甲的委托辩护人,委托后,我们前往贵院的公诉科查阅并复制本案的有关 资料和案件材料,以及A市公安局的 ...
密探名称: 蓝韵文化传媒 点赞
探友ID:31894
我要看一份刑事代理词范文 答:二、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故意毁坏财产罪有异议,公诉机关对于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而根据本案材料分析,可以认定被告人易某并没有参与到砸车行为当中(见易某的第一次讯问笔录)。故辩护人认为本罪名不成立。三、辩护人认为,公诉...
密探名称: 31361842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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