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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2024-06-16 08:10:15 作者:暖男一枚i

什么是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什么是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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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伪劣产品的存在给老百姓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了威胁,政府部门是打击制售伪劣商品的主要责任部门。政府工作人员如果在查处制售伪劣商品方面不力,存在违法行为的话,可能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什么是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我们一起跟随小编具体做个了解。

一、什么是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四百一十四条: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放纵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

2、放纵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

3、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得以继续的;

4、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5、3次以上不履行追究职责,或者对3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

三、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主体是什么?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指负有法律规定的查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各级政府中主管查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人员;有查禁职责的公、检、法机关中的司法人员;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如技术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中的人员。

讲到这里,大家应该知道了什么是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该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其具体表现是徇私舞弊,不追究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活动,并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构成这种犯罪的,国家会对犯罪嫌疑人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般来说,政府工商管理机关人员容易触犯此类犯罪。



今日专家点评:
探友ID:93137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罪是什么 问: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罪是什么 答:一、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行为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密探名称: 137*****844 点赞
探友ID:43345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问: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答:徇私舞弊,一般是为了满足私情私利,在从事公务追究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弄虚作假,应为而不为的行为。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如该调查不调查,该查封、扣押伪劣商品的不予查封、扣押,该处罚的不处罚等。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纯正的不作为。如果...
密探名称: 法师兄法律咨询 点赞
探友ID:68937
什么是放从犯罪 问:什么是放从犯罪 答:放纵犯罪只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我国刑法对放纵犯罪分散在很多的罪名中。例如,事先共谋,而后为犯罪人提供便利逃避侦查的,也是共犯。事先无共谋,可能构成包庇罪、窝藏罪、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放纵走私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等。
密探名称: williamcar 点赞 2
探友ID:202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司法解释 答:(八)《解释》第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不履行法律规定的查处职责,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1、放纵生产、销售假药或者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 2、放纵依法可能判处二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 3、对三个以上...
密探名称: 130*****333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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