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司法解释(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犯罪主体)
我们大家都知道,在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偷越国边境是一
种犯法的行为,如果在我们的生活中遇到这种偷越国家的犯法行为我们应该怎么样做呢?我们必须要了解清楚偷越国家的这种行为概念。那么,在我们的预现实生活中,偷越国
(边)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接下来小编给大家讲解一下,希望会对大
家有所帮助。一、偷越国(边)境罪如何判刑
违
书伤程有期伤品模排越其反国境管理法规,
爱让级棉天偷越国境,情节严重的,处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由此可以看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偷越国境的行为才会构成偷越国境罪;如果行为人偷越国
境的行为并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是
不会构成偷越国境罪的,也就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偷越国境罪的构成要件
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1)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的;
(2
)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的;
(3)拉拢、引诱
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
(4)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1年内又偷越国(边)境;
(5)有其
阳他严重情节的。
三、什么是放
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是指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
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行为。判
断是否构成放行偷越国(边)境罪,主要是看是否满足放行偷越国(边)境罪的以下
留挥假但服力鲁湖王积样犯罪构成:
(一)犯罪主体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绍领宜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只有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
员才能构成本罪。(二)犯罪主观方面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的罪责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放行偷越国(边)境
人员而予以放行的主观心理状态。本罪不要求必须以营利为目的。其动机
是各种各样,有的可能是出于私利,有的是出于亲友情面等
。过失不构成本罪,如后果严重的,则可能涉及玩忽职守罪
。综上所述就是小编给大家带
来的有关偷越国(边)境罪的构成要件的一些相关资料,通过以上资料我们可以知
道在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偷越国边境是一种犯法的行为
,其实我们还可以知道,偷越国家会给别的国家造成安全隐患,所以如果大家如果想要出境或者入境,一定要遵守正常的规章制度。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
问小编建议大家可以咨询。
在边境地区,有着不法分子企图通过非法的方式偷越国境线,做一些非法的事情,但法律对于这类行为是绝对的禁止的,对于偷越国境线是要进行法律惩罚的,因此大家要遵纪守法,但是为了规范对偷越边境的处罚力度,国家出台了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司法解释,但是具体的司法解释内容如何,可以到本文了解。
一、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
(二十八)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案(第415条)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是指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行为。
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放行的,应予立案。
二、放纵走私罪与相关罪名的界限
(一)本罪与走私罪共犯的界限。
海关人员与走私犯罪分子事先通谋,故意使走私行为得逞,其实质上是海关人员和走私犯罪分子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只不过分工不同,故应当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事先有无通谋”是区分本罪与走私罪共犯的界限。如果海关工作人员与走私分子事前已相互通谋并互相勾结实施走私行为的,则构成走私罪的共犯。
(二)放纵走私过程中的受贿行为的性质界定。
对于海关工作人员在放纵走私过程中,收受或者索取走私人财物,但并无走私之共同故意和行为,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其行为构成放纵走私罪和受贿罪,应该实行数罪并罚。但另有人认为,这属于牵连问题,应该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按刑罚较重的罪来定罪处罚。理由是收受或索取走私人财物这一行为的目的是为了放纵走私,也就是说收受或索取贿赂是放纵走私的一个客观要件,所以,对放纵走私的这一客观行为只能作出一次评价,而不能作出重复评价。
(三)本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海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发现的走私行为没有发现,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以玩忽职守罪处罚。两罪主要区别在于:本罪的主体只能是海关工作人员,而后罪的主体不仅包括海关工作人员,而且包括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而后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
(四)本罪与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界限。
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明知走私行为构成犯罪,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不移交,而是枉法处理,以罚代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实质上也是一种“徇私舞弊放纵走私”的犯罪行为。但其与本罪的“放纵走私”又有一定的不同。本罪的“放纵”行为是对走私行为不作任何处理,而后罪的“放纵”行为,则可能是行政执法人对走私行为的降格处理,以行政处罚代替追究刑事责任等,从社会危害性上讲,比本罪的“放纵”行为要轻一些。因而在实践中,应当按照刑法第402条规定的“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来定罪处罚。
司法解释是为了更加有利于法院对于偷越国境罪的惩罚,当然,是对法律条文的进一步详细的说明,确保大家能够详细了解,让大家知法,提醒大家不要犯法,如果违反相关法律,一定会收到法律的制裁。如果还想了解更多,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
今日专家点评:
探友ID:41312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_百度知 ...
答: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海关或边防的正常活动。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海关是进境出境的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人员有权查阅进境出境人员的证件。人员出境入境时应向边防检查站出示证件边防检查站人员对未持有护照等出入境证件、持无效出入境证件、持伪造、涂改、冒用的出入境证件或拒绝交付出入境证件的人员有权不予...
密探名称: 起航知识小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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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友ID:14936
偷越国边境罪判几年
答: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
密探名称: 13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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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友ID:55481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概念
答: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指的是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明知是企图非法跨越国境或边境的人,却故意给予通行许可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了犯罪。根据规定,如果这些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采取放行措施,将会被视为涉嫌...
密探名称: 湖北倍领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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