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退股的含义是什么,股东退股的原因,现在我为大家解答股东退股的含义疑问,希望对你片有用。
股东退股的含义
股东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收回量煤庆风者其所持股权的价值,从而绝对丧失其社员地位的制度。
股东退股的原因
(1)公司经营风险过大,超出股东投资的预期。
(2)股东死亡。股东依法享有股权列入继独波干功因觉款火句遗产。若继承人不愿或者不适宜成为公司股东时,就得将死亡股东的投资从公司中胶放太周层丝础划拿分离出来。
(3)股东离异。当股东婚变,作为非股东一方配偶很难参加对人合性要来自求比较高的有限公司。非股东的配偶常要将股东权益的一半从公司中抽取出来变现交割。
(4)小股东遭遇控股股东压榨而欲退股。
(些友耐权输尽都浓5)公司陷入僵局。
(6)股东的出资面临法律强制执行。
(7)其他情策声路化官条场发形如股东长期患病不能参加公司管理、股东乔迁异地或者国外而机帝探设毫继殖百认要求退出公司、股东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飞许县农爱故急需资金等。
股东不能抽回出资金的原因
第一,股东退股会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股东的投资构成公司资本,公司资本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重要物质保证。我国旧公司法实行的是法定资本制,《公司法》严格遵循了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的资本三原则,以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债权人的利益。旧《公司法》第34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得发退股的规定,即是资本三原则的具体体现之一。如果允许股东退教股无疑是对资本维持和资本不变原扬则的破坏,从而危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第二,股东退真粮束优班据织排种亮停股侵害了公司的利益。股东的投资转化为公司的资本,深架般续是公司赖以经营和偿还对外债缺音等树信倒越务的物质基础。股东退股,抽走投资,使公司货风什胶期曾拉做子的财产减少,于公司不利。股东一拥而上要求退模股,则公司将不复存在。
第三,股东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在公司经营不善、发生危机时,允许股东退股等于是将退出股东应当承担的经营风险转嫁给剩余股东。
第四,公司法迅似是强行法,《公司法》第34条的规定属于强制法律规范,当事人不得违反。
一、股东退股方式有哪些
公司登记成立以后,股东是不可能退股的,想要“退股”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直,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
2、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作为外部的第三人收购股权首先会看这个公司是否有发展前途,一般对外转让股权要经过法定程序,其他股东还可能行使优先购买权,当然不管怎样,你都能够如愿以偿的达到“退股”的目的。
3、公司回购股权,但是需要满足《公司法》七十四条所规定的条件,该条规定的情形之下,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4、请求解散公司,也需要满足法定条件,比如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这是其中一个可以解散公司的条件。当然还有其他情形也可以解散公司,在这里不一一列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二、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股东要行使其退股的权利,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种情形都属于公司存续期间很难出现的情形。除上述三个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股东想退股是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公司一旦成立,作为公司的股东其实并不存在退股的情况,不过却可以通过转让自己手里的股权,从而变更公司股东的身份,这样的操作其实也算是“退股”吧。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除了转让股权之外,还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权或者请求解散公司,在这些情况下也是可以实现“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