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获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特征:
(1另破衡封亚调)权利能力的普遍性
(2)权利能力的平等性
(3)权利能力的统一性
(4)权利能力的不可分离性
民事权利实则就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权利。可以提升自己对于物品和财产的控制权,帮助自己获得更多的利益。那么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是什么?
一、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是什么
1、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还没以民事主体带来实际利益。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参加到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后,才能实际享有的。
2、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而民事权利则仅指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实际取得利益的可能性。
3、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其意愿实际参加民事活动时取得的,它直接反映着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
4、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民事主体不能转让或放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种民事权利能力。而民事权利则不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民事主体既可以依法转让或放弃某项民事权利,也可以依法被限制行使或被剥夺其原享有的某项民事权利。
二、民事权利能力的特点
(一)主体的平等性
1、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民族、种族,性别、年龄、职业,政治态度、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职务高低、财产状况和居住年限等方面有何差异,但他们在民事权利能力方面都是平等和无区别的。
2、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资格平等地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不受有无行为能力的限制。
3、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当其合法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都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通过法律手段制裁违法行为人,给公民合法民事权益的实现提供法律保障。
(二)内容的统一性
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是指法律赋予公民可以享有原各种民事权利和应当承担的各种民事义务的范围。公民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是统一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三)实现的现实可能性
从上述我们可以看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有着很严密的法律解释。它的存在能够帮助稳定各个公民的生存平等性。并且在很多时候,只有享有民事权利,才能够做更多的事情,才能够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的利益。所以说建议先了解一下关于民事权利的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