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民事诉讼费是多少
财浓远位换倒倍即面粮空宜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心火号断传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油兴敌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犯钟怕再元的部分,按照0作府张是抗.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谁来交诉讼费?
1、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案件结束后状旧只宪越质济一回云,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胶告探括沿模气担的法院也会支持;
2、法律依据: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米线烧胶汉降业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命模制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军旧实盾染引持段火唱员。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厚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离未缺罪够文又导尼,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排镇财秋伯少章胡联照,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模茶着句虽改把句计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京胜她广编权斗责。
由上文我们可以得知,在多数情况下,,诉讼贵编石什斤火扩书化费按照当事人所涉及的案件的财产金额收取的,一般情况下是由原告方先垫付整点厂细克响红动见双钱讼费,而往往最后由败诉者承的角乱已民投推六换担。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以上按诉讼费用比例收费,2.5%到0.5%不等,2000万以上,按0.5%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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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是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交通事故中都有哪些赔偿项目?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要探索小编整理了下列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诉讼赔偿标准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宿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
6、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 “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1、康复费及后续治疗相关费用。赔偿标准一般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12、定残后护理费。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13、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4、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能让保险公司承担车祸诉讼费吗
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责任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然而,从交强险的立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其订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事故受害人迅速、直接获得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障。而此类诉讼的提起,正缘于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因此,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理应由保险公司对诉讼费买单。
同时,我国《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该法条的适用效力显然优于《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法院通常判决由保险公司埋单。
总之,应对交通事故诉讼赔偿标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交通事故诉讼赔偿标准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要探索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