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有哪些,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又是怎么样的
1、入住率达到初操钟50%以上;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厚协干上谁景施过哪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成立流程:
1、业主委员会成立申请: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区物充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娘班吗千苏样沿小龙口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3、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怀计百境测体运金步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4、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印热镇雷兴充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
5、业主委员会成立选举办法: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商议等方式产生。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广泛征议求业主意见。(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荐候选人的,可由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符合条理科念确差照若空溶觉意件的侯选人,名单必须在业主大会召开七天前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7日)
6、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的召开必须提前15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大会地点、会议程序、需要业环距燃宁北束办而子事主投票表决的事项。(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面种业主委员会应当是5至15名的单数)
7、筹备组应当事先将伟三定守坚率卫朝克船业主大会的内容和召开方式告知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必须保管好筹备业主大会的所有档案、资料)
8、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3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议,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9、首次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名单必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并在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备案。书面申请包井况气却志审高父款配火括成立过程和备案理由。同时,将选举结果告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在自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之日起正式履行其职责。
10、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后,出具《南京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彰证明》。
11、业主委员会凭《南京市业主状地后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彰证明取关史渐担香》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彰手续。
临时业主委员会:
有些小区是分期开发,如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经过已入住探毫调须审安久英半数业主的申请,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而临时业主委员会则具有与业主委员会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因为担任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除主任可以是专职的以外,其他委起财单飞板员都是兼职,而且是义务地为广大业主服务,所以经常被视为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
众所周知,在农村有村委会,在城镇有居委会,在小区有业主委员会……这些组织都有一个共同点——维护居民的权益,调解纠纷,它们都是由居民自主选择出来的代表人所组成,那么,当我们所居住的小区是新建的小区,条件无法达到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时怎么办呢?这时我们便要成立临时委员会了,那如何成立临时委员会呢?成立临时委员会需要哪些符合哪些条件呢?现在,就由要探索为你讲述临时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
一,基本条件
物业管理 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且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1、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2、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3、分期开发的大型住宅小区,经已交付使用的过半数投票权的业主申请,区、县及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召开临时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在分期开发期间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临时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义务与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义务相同。
二,具体步骤:
1、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2、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1)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2)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3)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4)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3、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4、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5、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所需资料: 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一式三份。
(1)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2)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
(3)业主委员会选票;
(4)业主代表选票;
(5)业主授权委托书;
(6)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7)业主委员会章程;
(8)业主公约;
(9)其他相关资料。
6、核准批复
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组建及办理过程结束)。
以上就是 临时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 的要点了。业主委员会是维护小区业主权益的团体,作为委员会的一员,即使是临时业主委员会,也应该以做到实事求是,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打造和谐小区为目标,规范自己的行为。当然,和谐小区也离不开小区居民的配合,只有互相理解,才能和谐生活。要探索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