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客观要件有哪些(关于办理偷越国边境)
办边境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个人有效的身份证
及正反面复印件;2、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
3、免冠大一寸相片二张;
4、当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5、边防证
办理的申请表;6、如果未满16周岁的儿童,需要与法定监护人同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
儿培卫说风密吗行证管理办法》第五条
凡常住
边境管理区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爱总袁掌干头明朝者按》(以下简称《居民身份证》)在本省、自治区的边境管理区通行;前往其他省、自治区的边境管理区,须持《
著鲁属吃边境通行证》。
第七条
凡经由边境管理
笑章两万模区出入国(边)境
的人员,凭其出入境有效证件通行。
外国人、无国籍人前往未对外国人开放的边境管理区,须持
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旅行证》。
海外
打检草片车华侨、港澳台同胞
前往未对外开放的边境管理区,须持《边境通行
证》。办理边防证需要的程序是
什么1、先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拿一张边防证办理的申哥破及临请表;
2、自己填写个人资料
径,最重要的是具体写明将要到达地点,然后让单位保卫科
写意见,盖印章;3、拿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
境五非河田印章;
4、到户口所在地管辖区的公安分局边防证办理处,办理边防证;
5、全程需要个人身份证及户口本,以及免冠大一寸相片二张,其余免。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是指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过程中,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 (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越境,指越过国 (边)境。其中,国境是我国和邻国的国境线;边境是指我国实行有效管理的区域即大陆与属于我国领土但未对其实施有效管理的澳门、台湾地区以及大陆与香港地区的分界线。越境必须持有有效的护照、签证或其他诸如边境公务通行证、过境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等出入境证件。如果没有上述证件或虽有上述证件但为伪造或变造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出入境证件而越境的,则都是偷越国 (边)境。如果对企图偷越境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即可构成本罪。
所谓办理,在本罪中是指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图偷越境人员利用职务,非法签发护照、签证等有效证件的行为。
所谓护照,是指一国主管机关发给本国公民出国旅行、在外居留、经商等,以证明其国籍和身份的证件,包括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
所谓签证,是指国内或国外主管机关在本国公民或外国公民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上签证、盖章,表示准许其出入国 (边)境的行为。除护照、签证外,还有其他可以凭其出入国 (边)境的证件,如边防证、海员证、过境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等。构成本罪,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是指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以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如果没有利用职务,就不可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如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等论处。
根据1999年9月l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在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过程中,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应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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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构成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出入境管理制度;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过程中,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3、特殊主体;4、主观方面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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