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度内离社职工的带薪年休假如何计算”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或者探亲假的,年休假假期冲抵寒暑假、探亲假假期。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7.“用人单位原有带薪年休假制度与《办法》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办法》中的部分规定与部分企业的现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存在冲突,因此,我们认为用人单位有必要对现行的关于带薪年休假的企业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修订和调整,以避免法律风险。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照规定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除应当支付职工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应当每日按照该职工的日工资标准给予补偿。
第六条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国务院人事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分别制定本规定的实施办法。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七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合理安排职工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休息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3.“职工享受当年全部带薪年休假后出现法定不能享受当年带薪年休假的情形时如何处理”
1.“职工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2.“职工入司当年带薪年休假如何计算”
第四条职工休年休假,由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
第五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享受年休假,又不依照本规定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补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拒不改正的,依照公务员法律、法规对其直接负责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其他单位拒不改正的,依照劳动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单位)的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4.“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具体时间”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下称“《条例》”)于2008年1月1日实施后,在操作中出现了大量问题,因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8年9月18日公布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下称“《办法》”)。
本办法对以下几大问题进行了明确,对用人单位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5.“未休带薪年休假的工资如何组成和计算以及职工拒绝休假安排时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