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的特征(留置权的特征有哪些)
简述留置权概念及其特征。
答: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来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得否星脸端住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
的债务人的动产,
木并在一定条件下就次木及受互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式住燃置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留置权为担保物权。
2.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
免带春粉伟降入首快学功。留置权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当然产生,而不是由当事人通过合同设立。
3.留置权为动产物权。留置权
钱够的客体以动产为限,不得留置不动产或者财产权
天件台管空题音利。
4.留置权为占有担保物权。留置权与动产质权一样,为占有担保物权,以占有
标的物为成立和存续的要件。5.留置权为二次效力的担保物权。留置权人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后,尚不能立即行使优先受偿权,而是应给予债务
高孔人一个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宽限期
届满后,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方可主茶吗钢院鸡将留置财产变价,并从中优先得到
清偿。
留置权的法律特征
具有物权性
留置权发生两次效力,即留置标的物和变价并优先受偿。在中国,尽管民法通则将留置权规定在“债权”一节中,但通说认为留置权具有物权性,是一种担保物权。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四项规定:“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根据这一规定,首先,留置权是一种物权。留置权系以留置物为标的的权利,其效力直接及于留置物。当具备法定条件时,留置权人就可以排他地占有,支配留置物,不仅得对抗债务人的返还请求,且得对抗一般第三人对留置物的权利主张,其次,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留置权是以担保债权受偿为目的的物权,不同于用益物权,系以取得留置物的交换价值为主要内容的权利。故留置权体;现为一种价值权。当债务人不履行给付义务超过约定期限时,留置权人可以就留置物的交换价值优先受偿。
不可分性
即债权得到全部清偿之前,留置权人有权留置全部标的物。不可分性是物权,特别是担保物权的共性。留置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当然具有不可分性。所谓留置权的不可分性,是指留置权的效力就债权的全部及于留置物的全部。它实际上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留置权所担保的是债权的全部,而非可分割的债权的一部分,二是留置权人可以对留置物的全部行使权利,而非可分割的留置物的一部分。所以,债权的分割及部分清偿、留置物的分割等,均不影响留置权的效力。只要债权未受全部清偿,留置权人就可以对留置物的全部行使权利,留置权的不可分性决定于留置权的效用。
从属性
留置权实现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留置权为担保债权而设立,故留置权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它们之间形成主从关系:债权为主权利,留置权为从权利。这种从权利为从物权,而非债权。有人认为留置权为从债权,这是对留置权从属性的误解,无疑否定了留置权物权效力的本质属性。留置权的从属性表现在以下三点:
第一,留置权的成立以主债权的成立为前提。这是留置权在成立上的属性。留置权是债权人以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其债权的担保。因此,只有主债权成立,留置权才能成立。如主债权不成立或无效,则留置权当然不能成立
第二,留置权随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这是留置枚在消灭上的从属性。当留置债所担保的主债权消灭时,留置权也随之消灭:如在主债权人放弃债权,债务人履行了全部债务,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等情形下,留置权均归于消灭;
第三,留置权优先受偿的范围决定于债权的范围。这是留置权在优先受偿上的从属性。就是说,留置权人只有在主债权的范围内才享有优先受偿权:一方面当留置物的价值大于主债权价值时,对于多余部分,留置权人必须返还受债务人,不得用于清偿其他债务。另一方面,当留置物的价值小于主债权价值时,对于不足部分,留置权人不存在优先受偿权,与其他无担保债权处于平等地位。
于上文相同解答:
新探友ID:45597
求大神举例解释质权、抵押权、留置权!
问:举例的时候求标注什么是抵押物、债权人、债务人等。。。民法真的是。。...
答:二、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三、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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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探友ID:52268
留置的特点是什么??
答:留置权具体有如下特征:(1)从属性。留置权以担保债权的目的而存在,因此,留置权为从属于所担保债权的从权利,具有从属性。(2)法定性。留置为法定担保物权,具有法定性。留置权只能直接依照法律的规定发生,不能由当事人自由设定。我国《担保法》第84条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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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探友ID:64530
异地留置是什么原因
问:异地留置是什么原因
答:留置权的特征留置权除具有担保物权的共有属性外,其独特属性表现如下:1、留置权人事先占有留置物。2、留置权只能是动产。3、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4、留置权具有留置和担保双重效力。留置权成立的条件1、必须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对方的动产。2、必须是债务人的债务因债权人取得占有的同一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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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探友ID:49997
商事留置权构成要件
答:(1)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2)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二、留置权的特征?留置权的主要特征如下:(1)留置权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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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探友ID:92643
企业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制
答:留置权的特征:1、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留置权是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的担保物权。不论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否有约定,只要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条件,留置权当然产生。2、债权人留置的财产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如果债权人的债权并非基于留置财产上的关系而产生,则不得留置该财产。应当注意的是,《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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