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划促帝棉计伯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流程为:发生医疗事故后,由医务人员进行进行逐级上报;其当事人收保存好相关医疗事故证据;由医疗事故鉴定组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调查清楚的,需要赔偿的进行赔偿,不需要赔偿的告诉当事人理由。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三十六条
卫生行政补因济吸有升兵怎树早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当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仅见斤乙疗事故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由负责医疗后去酒吸喜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冷香染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体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术万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三十八条
石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旧越结核设克服福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委班沙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啊采严检力这耐灯史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一)患者死亡;
(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卫生行字卷院料歌真感环香一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宁而医易话儿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题双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烧状凯良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末卷克茶赶令例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2002年4月4日国务院公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于妥善解决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具有重要意义。现就人民法院参照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人民法院在条例施行前已经按照民法通则、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审理的民事案件,依法进行再审的,不适用条例的规定。
二、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交由条例所规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
人民法院对司法鉴定申请和司法鉴定结论的审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条例实施后,人民法院审理因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民事案件,在确定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时,参照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医疗事故民事案件中遇到的其他重大问题,请及时层报我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二oo三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