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如果因为操作失误对患者造成医疗损害,医院应该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院推诿责任,患者应该及时进行学应你食级阿上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那么患者如何进行医疗损害责任诉讼?小编通过下文给大家具体讲一讲。
白措足进见袁航任一、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如何诉讼?
1、诉前准备工作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检迫国威雷盐缺既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要再今伟格真部支话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
2、诉讼
提起诉讼后因无突数市唱握,法院会安排时间进待况等是指度伯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资料增可相谁游若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
卫推背题护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患方应认真对待,向专家小组提交的《陈述书》内容应尽可能详细陈述医疗经过,同时着重指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哪些过失,违反何种诊疗规范。医鉴会盐整耐毛味易还格品的专家们其实也是各医院的主任医师、医学教授,他们对医院一方有着天性的维护,故患方在《陈述书》中应一针见血明了的指出医方存在的诊疗过错,不给专家小组回旋的余地;如果患方在《陈述书》中不能指出医方明显过错的话,专家们往往也会睁只眼闭只眼作出走持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这就象民事诉讼中不诉不理的原则。
4、赔偿款的确定
在更多的时候,医疗鉴定结论是认定医方不构损波兵声案状则成医疗事故的,这种情况下患方块由滑刑草劳孩那应如何索赔呢?本律师认为患方可灵活应用《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怕调史护法》等有关原则,举证证明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瑕疵并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后果,以人身损害为由提起索赔。
二、医疗损害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通则》规定了民事权利的两类诉讼时效期间,即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和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几种特殊情况适用的特殊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在通常情况下,医疗机构和患者之间因医疗行为而建立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也就是协死说,正常情况下医患之间只宪威态混期波量件左再据存在合同法律关系;然而,当医疗既征系机构在医疗行为中违反合同或法定义务给患者造成不合理医疗损害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侵害患者的生命、人身和精神健康等合法权益。可见,在医疗损害纠纷赔偿案件中,存在着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按照我国合同法第122条关于请求权竞合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请求权的规定,法官在医疗纠纷案件的审判实践中应该允许患者选择更有利于自己的请求权即提起违约之诉或者侵权之诉。因此,只有当患者选择侵权作为诉因即仅以“身体受到伤害”要求医疗机构赔偿时才适用一年的特殊诉讼时效;如果当患者选择违约作为诉因,即以医疗机构违约造成患者人身和精神伤害要求医疗机构赔偿时,可适用二年的一般诉讼时效。否则,如果不分情况只要是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就简单地一律适用一年的特殊诉讼时效,不仅不利于保护作为弱者的患者和家属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如果患者准备采取诉讼的法律手段维权的时候,要弄明白医疗损害责任诉讼程序包括哪些内容。患者应该及时向医院科室索要病历本、住院记录等重要信息,委托代理律师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除此之外,患者还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明确院方责任。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威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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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里医生少患者多,患者长时间等待中常常比较焦躁,医生长时间超负荷工作也比较劳累。医疗事故是的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有的医生还涉嫌非法行医,当发生事故协商不成时患者及其家属就会去法律起诉走诉讼程序,那么,医疗损害责任诉讼非法行医是怎么认定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呢?要探索为您解答。
一、 何谓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是指不合法地从事医疗活动,具体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只要行为人违反了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了其没有法定执业资格或许可的医疗行为即是非法行为,自然属于非法行医。简言之,非法行医就是违反医疗法律法规之许可从事的一种医疗违法行为。在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意义下,除无证行医外,医疗机构及个人均可成为非法行医的组织者和实施者。
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非法行医的情行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非法行医主要应包括下列6个方面:
1、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2、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或者拒不校验的。
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4、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
5、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6、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根据《执业医师法》,非法行医应包括下列2个方面:
1、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
2、或者非医师行医的。
根据《母婴保健法》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
1)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学技术鉴定的;
2)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
3)出具《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有关医学证明的。或者出具有关虚假医学证明或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
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法非法行医问题
1、出租医疗机构将医疗场所、发票收据、医疗文书、医疗设备等出租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并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收取租金的。
2、将科室等承包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并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收取定额费用的。
3、挂靠并使用该医疗机构的处方、收据及医疗文书等开展诊疗活动,该医疗机构收取管理费的。
4、以场所、设备、人员、收据、处方、医疗文书等有形资产和医院名称等无形资产为资本投资与其他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门诊”、“中心”、“项目”,并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该医疗机构收取管理费的或者双方按比例分利的。
5、外包科室和出租科室,与其他组织、个人合资合作举办非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科室”、“病区”、“中心”、“项目”等。
四、其他非法行医情形
1、未经卫生部和外经贸部批准,成立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并开展医疗活动或以合同方式经营诊疗项目的,视同非法行医;
2、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未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取得《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的。
五、非法行医造成人身损害的法律责任
非法行医造成人身损害应承担行政责任,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刑法规定了“非法行医罪”;对受害人还应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六、非法行医人身损害民事赔偿的法律适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非法行医的人身损害赔偿适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标准。
对于合法的医疗机构非法行医人身损害民事赔偿各地的法律适用存在不统一的问题,有一种观点认为单位是合法的,非法行医是医疗事故的违法行为构成要件问题,应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进行处理,这样就避免了医疗机构可能的高额赔偿。另外一种观点认为合法医疗机构非法行医使该医疗机构成为医疗事故的不适格的主体,其民事赔偿不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而应适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
七、非法行医人身损害的鉴定问题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医学会不予受理鉴定。在诉讼过程中,如需鉴定由法院委托法医鉴定机构来进行。法医鉴定与医学会鉴定的区别在于前者不会注重疾病本身的参与度问题,而后者强调疾病本身的参与度。从鉴定角度来说,一旦认定为非法行医,对造成损害的患者最终的赔偿是很有利的。
从上述内容可知,国家对医疗损害责任诉讼非法行医是有具体的规定的,无证行医或者不在执业资质内行医等都属于非法行医。非法行医过程中对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不属于医疗事故,医学会不受理对其医疗事故鉴定,鉴定需要由法院委托法医鉴定机构来进行。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要探索黄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