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违约的情形有哪些(根本违约的构成)
您好,
一、迟延
子茶树履行场合的根本违约
迟延履
行并非必然发生根本违约,但如果合同对履行期有明确的约定,而且履行期之约定
资排院在合同中显然处于重要夜委敌些热孙令发地位时,则迟延履
吗论支变晚妈行通常会构成根本违约。对于并
非特别强调履行期的合同,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只要迟
延方当事人未在允许的额外期限届满前履行合同,
亦可以此作为根本违约,非违约方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二、履行不能场合的根
端武侵获本违约
依大陆法系传统见解,履行不能得分为原始不能与嗣后不能,区分当事人是否有可归责性而分别可能发生合同无效或债务
初曲度前秋兰口日独数不履行责任。在当事人具有可归责性的场合,具有可
断无归责性的当事人要承担履行
不能之责任,又由于履行不能已使合同的整个目的落空,这种违约行为无疑应作为根本违约,非
树月食积高干载引违约方当事人自得解除合同。
三、不完全履行场合的根本违约
在不完全履行场合,通常债务人
已履行给付义务,只不过是由于履行义务不完全,或者是由于附随义务的不履行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此种场合通常是通过赔偿损失的方式解菜特决:如果因违反附随义务而战误五再侵配检导造成扩大的损害,即造成了债权人人身或其他财产(固有利益)的损害,则会发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问题
,此时能否作为根本违约则是一个问题。笔者以为检
验的标准仍然要看是否因此而使债权人的合同目的落空,无法简单地一概而论;
算紧居足易按清饭在债权人合同目的落空场合,或
跳倒划房了土品值者说危及作为合同关系之基础的信赖关系时,则应作为根本违约,允许债权人解除合同;否
则即不能作为根本违约。四、先期违约场合
吃修钱越农领只差的根本违约
在先期违约场合,如债务人已先期明确表示届时不
比履行合同,此时即可以不待履行期的到来,以其拒绝履行作为根本违约,可以因此解除合同。如果债务人没有明示拒绝履行,
但由于债务人的信用状况恶化而致履行不可期待,此时的合同目的也就无法期待能够实现,自然也应作为根本违约,允许债权人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候裂友巴策,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
另稳激起矿食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
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
行合同。《合同法》第108条对预期违约做出了明确地短回境末否防异尽够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预期违约可分为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明示的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向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默示的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虽然没有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但以自己的行为或现状表明其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债务。这种情形下行使解除权,由于判断对方是否预期违约具有很大主观性,因此,应该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将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才能行使解除权。
根本违约也就是实际违约,是指违约的后果已经妨害了合同目的实现,包括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仍不履行和一般违约但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两种情形。完全不履行构成根本违约,在瑕疵履行中采取修理、更换方式仍达不到合同目的的构成根本违约;迟延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在合同履行期内仍未履行,构成根本违约;部分履行妨害合同目标的实现,构成根本违约。由于一方的根本违约行为会严重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的利益,因此法律上规定另一方当事人享有合同解除权,这种解除权的行使可以不经催告。
近年来,合同违约的情况屡见不鲜,甚至有根本的违约的情形出现,
使得合同的另一方利益受损。出现根本违约了,许多朋友并不了解,这一切都源于对于根本违约的情形知之甚少。那么究竟哪些情形属于根本违约呢?接下来,要探索小编将详细介绍一些根本违约情形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根本违约
根本违约,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行为,致使该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是一般违约的构成要件,加上因违约行为导致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其法律效果是当一方根本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根本违约的情形
1、拒绝履行,拒绝履行是在合同履行期到来后,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在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有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
2、迟延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的履行违反了履行期限的规定。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迟延履行的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3、不适当履行,不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具有瑕疵。《合同法》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4、部分履行,部分履行是指合同虽然履行,但履行不符合数量的规定,或者说履行在数量上存在不足。在部分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约定交足数量,也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合同违约的补救方式
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
其构成要件下:
(1)存在违约行为;
(2)必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
(3)必须是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
2、采取补救措施,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即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我国合同法上的赔偿损失是指金钱赔偿,即使包括实物赔偿,也限于以合同标的物以外的物品予以赔偿。
其责任构成如下:
(1)违约行为;
(2)损失;
(3)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违约一方没有免责事由。
4、定金责任,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以上就是根本违约的情形的相关知识。违约可能经常出现,但是根本违约真的出现的时候,不少人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发生了违约,这严重的影响了个人信用和信誉。违约或许无法完全避免,但是一定可以降低违约发生的风险,违约的代价也是巨大的。因此小编建议大家要认真负责履行合同,防止违约,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要探索焦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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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根本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答:(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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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违约的法律规定有哪一些根本违约的类型
答:根本违约是合同违约的一种表现,它的意思是因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实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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