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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规定

2024-06-18 23:03:43 作者:╰夜幕降临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规定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致残的从定残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从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次日开始计算,规定期限的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期限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以停止业务活动的下班时间为截止时间。

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后所形成的文字材料。它反映公民或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各方作出承诺、履行权利和义务的凭证。

未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私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不应出具调解书。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第三十二条规定:“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三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时,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在规定的调解期限内,只调解两次。当事人或代理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中途退离的,计为调解一次。调解重大、复杂交通事故需要延长调解期限的,须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注意事项  

事故经过的叙述要简要明了,线索清晰,事故的后果要书写明确,对人员的死、伤、财产的损毁表述要客观、准确。事故责任认定要科学、合理,认定的依据与认定责任要因果相关,互为关联,严密无间,顺理成章。协议内容要条理清晰,易于履行;款额用汉字大写数码,偿付款额涉及两个以上项目的要写明合计数额。用语贵在精要恰切,不能含糊不清,似是而非。调解中,如调解参加人提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未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要求,则不予调解。上述赔偿项目应按照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结算费用;赔偿的标准则应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事故责任情况,确定承担损害后果费用的全部或一定比例。协议事项必须逐项分条具体叙述,数额要大写。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办案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调解书一式数份,一份存入事故案卷,另几份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的诉讼时效  

1、当事人申请事故处理机关调解,事故处理机关受理,经调解达成协议,但调解书生效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2、当事人申请事故处理机关调解,事故处理机关受理,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自受送达终结调解书之日起计算;  

3、当事人申请事故处理机关调解,事故处理机关经审查决定不予调解,并向当事人送达"交通事故处理(不调解)通知书"的,自下列之日起算:  

受害人未至伤残的,自医疗终结时间届满之日起算;  

受害人伤残的,自伤残评定结果确定之日起算;  

受害人死亡的,自受送达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算;  

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自实际发生后起算;  

送达"交通事故处理(不调解)通知书"超过上列起算日的,以受送达日起算。  

4、当事人未申请事故处理机关调解的,按照"3"起算;  

5、事故认定书被撤销、变更或者责令重新制作的:  

没有超过前述起算日的,依其起算;  

超过前述起算日,当事人直接起诉的,自受送达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算;  

超过前述起算日,当事人没有直接起诉的,适用当事人申请调解、没有申请调解的起算日起算。  

6、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后,按照"5"起算;  

7、侵权人、赔偿义务人不明的案件,学习交通事故调解期限。以明确侵权人以及赔偿义务人之日起算。


今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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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赔偿调解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答: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程序:(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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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用户ID:11396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规定 答: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规定如下:1、在交通管理部门的协调双方当事人调解;2、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双方当事人应承担责任的比例;3、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双方当事人就赔偿费用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协商;4、协商一致,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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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用户ID:2201
交通事故处理中对损害赔偿调解具体有什么规定 答:法律分析:1、事故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调解后,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事故双方当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3、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损失未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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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用户ID:12848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流程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答: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流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当事人有权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介入调解。首先,双方需要商定调解的时间和地点,以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调解成功后,将签订一份正式的调解协议书。在处理过程中,如果财产损失事故且双方对事实和责任无异议,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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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用户ID:38166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规定 答: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规定具体如下:1、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须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2、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期限内,只调解两次,调解时须制作调解记录。3、交通事故办案人员通知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参加调解时,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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