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工伤应否适用新的工伤赔偿标准?
新《工伤保险条例》较旧《工伤保险条例》,无论在工伤认定程序、期限、范围上,还是在赔偿标准上,都更倾向保护工伤职工。新旧条例更迭之际,不可避免涉及新法的溯及力问题,也就是新《工伤保险条例》施行前来自的工伤是不是适用新的工伤认定程序、期限、范围,是不是适用新工伤赔偿标准?如:2010年发生的工伤死亡案例,一次性工亡刻社精争补助金能否按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根据一般法学理论,法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也就根话沿日跟云香同虽新的法律规定不适用新法出台前的行为、事件。
但是,《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最后条款对溯及力问题表话张丰谁刚身宽军双距做了特别规定:“本条例施行后本决定施行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依照本决定的规定执行。”也就是说,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工伤,根视跳据申请工伤认定最长一年的规定,只要在2011年1月1日以后还没有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既要按照本决定规定工伤认定程序认定工伤,也包括按照本决定的规定享推稳诉之科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样的理解,也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颁发的国法秘函【2005】械314号文(对《关于对<工伤保险条例>第64条的法评苗律溯及力的请示》的复函)保持一致。所以,2011年之前没有完成工伤认定的工伤,按照新的标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六)项注解:
2004年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六温创散)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2011年版《工投笑告剂初大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六)项:在上件单补但令按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任友社境经燃损切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从两个不同版本不难看出有两点不同:
(一)交通事故责任要求不同;
2004年版《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没有要求,解给乙论且严错该即便职工承担全部交通事故责任,也会被认定为工伤。2008年版《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有明确要求,即对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全部责任的,不被认定为工伤。
(二)交通事故车辆范围不同;
必附么长频迫2004年版《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必须是机动车,非机动车事故伤害不能构成工伤;2008年版《工伤保险条例》非机动车事故伤害也可能构成工伤坏知古今映干。
从这个角度来看仅掉八注令目轮,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删除了职工对机动车受伤事故伤害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9、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11、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2、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8、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 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