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业34998元/年、2916.5元/月、95.86元/日;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43593元/年、3632.75元/月、119.43元/日;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0358元/年、3363.17元/月、110.57元/日;
3、湖南省职工平均工资 22076
5、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其误工费参照第4项计算。
湖南省长沙市2009--2010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6218元/年、3018.17元/月、99.23元/日;
批发和零售业27681元/年、2306.75元/月、75.84元/日;
4、丧葬费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六、2009年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4794元/年、2899.5元/月、95.33元/日。
5、伙食补助费 省内 30元/人、天 外省 50元/人、天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9945.5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3805
河北公安厅还没有公布2010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参考数据,但是根据2010年1月29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河北省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718.25元,可见标准比2009年高近1300元。因此,已经发生交通事故,但是还没有审理终结的,受害人可以等到今年5月1日以后起诉或者协商赔偿事宜。
4、江苏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804元
一、2009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7811元/年、1484.25元/月、48.80元/日。
建筑业27165元/年、2263.75元/月、74.43元/日;
五、2009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9678元/年。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9743元/年、3311.92元/月、108.89元/日;
山东省统计局2009年度有统计数字标准;该标准自2010年5月1日实施。该标准适用于除青岛市以外的所有地市。
农、林、牧、渔业23185元/年、1932.08元/月、63.52元/日;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36515元/年、3042.92元/月、100.04元/日;
2010年河北省交通事故赔偿的范围及计算标准和方式
今年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各行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农林牧渔业32719元,采掘业61139元,制造业35125元,电力、水的生产供应业73575元,建筑业46302 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1708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59943元,批发和零售业33063元,住宿和餐饮业26019元,金融业 101526元,房地产业41435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6378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71634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0007元,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21432元,教育58764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51051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1470元,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62344元。
其中,国有经济同行业年平均工资分别为:
住宿和餐饮业20310元/年、1692.5元/月、55.64元/日;
2010年天津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房地产业25817元/年、2151.42元/月、70.73元/日;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3821.2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4512.5
山东省2010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除青岛市)
注意:“上一年度”案件审理终结时的上一年度,且为统计年度,一般为大约在每年4月30日到次年的5月1日为一个统计年度。因此2010年5月1日前审理终结的交通案件赔偿标准按照2009年公布标准。
2010年天津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敲定实施,今年1月1日后发生的尚未结案交通事故适用此赔偿标准。
四、2009年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4417元/年、368.08元/月、12.10元/日。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34180元/年、2848.33元/月、93.64元/日;
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 3126元
2、江苏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153元
3、江苏农民人均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4元
1、江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52元
金融业55817元/年、4083.58元/月、152.92元/日;
制造业26653元/年、2523.44元/月、73.02元/日;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465元/年、2538.75元/月、83.47元/日;
采矿业43539元/年、3628.25元/月、119.29元/日;
说明:1、以上第1—4项依据湖南省统计局提供的二oo八年统计数据,第5项按《湖南省省直单位差旅办理办法》(2007年4月1日实施)的标准执行。
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 9087元
二、2009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12013元/年、1001.08元/月、32.91元/日。
3、被扶养人生活费参照第2项计算。
湖南省2009--2010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赔偿标准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按照我省统计局《2008年湖南统计年鉴》发布的有关数据进行计算,因此在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标准计算具体金额时,大部分数据可参照该文件执行。
《河北省2009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河北省2009年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根据河北省统计局公布的2008年度有关数据,确定河北省2009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如下:
2、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参照第1项计算。
今年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为21430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每年为1480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每年为10675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每年为4926元,职工平均工资每年为42983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为50元。
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13441元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4517元/年、2043.08元/月、67.17元/日;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33167元/年、2763.92元/月、90.87元/日。
农村居民年纯收入 4795元
三、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119元/年、509.92元/月、16.76元/日。
2010年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4、各行业的平均收入 农、林、牧、渔业 24625 采矿业 15604 制造业 22189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 29564 建筑业 1911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5428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33629 批发和零售业 22798 住宿和餐饮业 15935 金融业 36909 房地产业 2471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研、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3026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1134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0726 教育 27511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3033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6677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26418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48281元/年、4023.42元/月、132.28元/日;
职工年平均工资 247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