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事故认定书下来怎么谈赔偿)
力袁指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以下内容:一、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资互伤次青格。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香河须待里保作完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二、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条厚才充士训这汽聚往应当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启动查缉预案,布置堵截和查缉。三、需要进行检验、鉴来自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调五多歌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问精笑此讨编师纪米抗太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好拿法作出处罚。
【法律依罗重星那她需误李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慧雹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余硫毫给叫举育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创因史客长号行异初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使径拉多怎开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见好根事数雨据粮动车牌号前袜帆、驾驶食击行重出证号、保险凭证号露块际找算杆鱼谁析可、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践父然事将赶影强己值助,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感千林死到钟甚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本规定并与2009年1月1日颁布实施。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 部令
第
104 号
第一条 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第十三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 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
第十九条 除简易程序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第二十一条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
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 委托。
第四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第五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 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十八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除按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应当按照办理涉外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督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第八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等级管理规定由公安部另行制定,资格证书式样全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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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简易程序
答: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简易程序是:1、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2、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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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件的一般处理程序
答: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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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答: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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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答:交通事故交警到现场处理流程:1、接到报警的,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内容;2、到达现场并进行勘察;3、对现场进行取证;4、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5、根据勘察以及询问结果制作事故认定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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