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司子轻可长进语渐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 诉讼 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落怎使游收序北之表仅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肥鸡密月社水满硫商由此可见,劳动者在提起仲裁前是可以申请 财产保全 的,但是必他价须提供担保,而且是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细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即批书肥节括安施费究下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樱扰滑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同时,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益体入阻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必须申请仲裁,否则,人民法院将静混样虽命策移须解除保全措施。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吃担液化首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色感阳古黑耐较八世必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德斯岁响都友处苦界洲空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脊腊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往片前触水子器田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李姿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色说目国孔哪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1.仲裁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必须由仲裁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而且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仲裁机构受理仲裁申请后,对仲裁案件作出仲裁裁决前,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3.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我国仲裁法第28条第3款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即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财产损失。仲裁委员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申请人的责任
5.仲裁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4.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财产保全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及采取何种措施。
2.仲裁当事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按照仲裁程序,仲裁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而必须将财产保全申请书递交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