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政策(失业保险政策法规)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
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属局突组尔合四川实际,制定
本条例。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
求武功离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
建裂状英过溶谈占称最控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和国家机关中的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以
下简称单位和职工),应按本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第三条 单
滑判判事振即无垂况业位和职工应依法履行缴压使斗波于道行书技纳失业保险费的义
游湖护源务;失业人员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
树但政部门主管全省的失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
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是承办失
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失业保险
入刑陈常农硫挥治物久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失业
师灯比展金富山富城茶白保险费的征缴、失业保险基金的
管理和失业保险金的发放。
其他有关部门和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协同
晶律积调妈垂耐要凯印做好失业保险工作。第五条春但也配际玉湖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审计制度,每年至少应向社会公
务永黄布一次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财政部门和审计段用套款丝棉句便刘装女部门依法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进行监督。第六条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需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财政拨付。第二章 失业保险基金的
筹集使用第七条 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按月申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按月或按季缴纳
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不得减免。第八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
敌业单位按照本单位
记晚新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
社会团体按照本单位专职人员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专职人员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
国家机关按照本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
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第九条 难以确认工资总额的单位,按照单位所在市、州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人数计算工资总额。
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或者职工本人工资低于所在市、州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按前两款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其工资总额应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第十条 失业保险费应当以货币形式缴纳。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建立失业保险费缴费记录,记载单位及职工实际缴费情况。缴费单位、职工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第十一条 解散、关闭、破产或者被撤销的单位,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通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清算。
依法破产终结或者被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撤销法人登记的单位,当月起停止缴纳失业保险费。第十二条 失业保险基金以设区的市为单位统筹;民族自治州可以州或县为单位统筹。实施统筹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十三条 依法设立省失业保险调剂金。各市、州应将当年依法应征缴的失业保险费总额的8%,按季度向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省失业保险调剂金。统筹地区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省失业保险调剂金调剂,地方财政补贴。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省失业保险调剂金的上缴比例。第十四条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妇女生育补助金;
(三)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抚恤金;
(四)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
(五)农民合同制工人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六)银行代收失业保险费和代发失业保险金的手续费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需的费用;
(七)国务院规定或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第三章 失业保险待遇第十五条 职工失业后,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应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在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将失业人员档案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保障部门介绍就业的。
19、用人单位如何为职工办理失业手续?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开除、除名、辞退等和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或因企业改制等原因造成失业的;
城镇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各类企业及事业单位都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上述单位的职工也要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中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也纳入了失业保险范围。
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失业保险的综合管理部门;市、县、区劳动就业管理处是失业保险的具体经办机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
(2)应征服兵役: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失业保险具有普遍性、强制性和互济性三种特征。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面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18、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或期满后,能否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21、失业人员是否缴纳养老保险费?
(3)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办理《就业登记证》和调查、统计。
17、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期间被判刑、劳教,释放后是否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因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以在其刑满、假释、劳动教养期满或解除教养后,恢复领取尚未领先失业保险金,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3、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16、在职人员被判刑、劳教释放后是否享受失业保险金?
20、失业人员如何办理《就业登记证》和领取失业保险金?
15、在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凭用人单位发给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表》和身份证、两张照片,在60日内到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登记、办理《就业登记证》,按要求时间凭证领取失业保险金银行卡,按月到指定银行领取失 业保险金。
在职人员因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在其刑满、假释、劳动教养期满或解除劳动教养后,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计发。
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比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只要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后,其档案转入劳动事务代理,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劳动事务代理费。
(2)按照规定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
24、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是什么?
22、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1)重新就业;
23、什么部门是失业保险工作的管理部门和经办机构?
13、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负责失业人员档案的查收、保管和转移等基础工作。
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如失业前从事过有毒有害工作或其他国家规定的特种岗位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可以提前5年),本人不欠缴养老保险费,可到劳动事务代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退休,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小心将会根据你的申请和档案材料为您办理退休手续。
(7)法律规定履行的其他职责。
2、哪些单位个人应当参加失业保险?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无其他经济来源,可以不缴纳养老保险费;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重新就业的,其档案转入劳动事务代理中心,失业人员通过自谋职业和临时性就业的经济来源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劳动事务代理费。也可以补缴未缴的养老保险费。
(4) 按照规定核定失业保险待遇,为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金银行卡,并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和核发其他补助金。
(4)退休;
用人单位办理职工失业手续应当填写《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表》。并携带职工档案、《缴纳社会保险费花名册》到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根据职工档案和缴费时间以及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计发失业保险金。
(2)移居境外;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
(5)拨付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省政府苏政发[2000]80号文件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劳社厅函[2001]133号复函规定“破产企业职工已领取一次安置费后,不再享受失业保险金。”
14、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具备什么条件?
(6)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
失业人员从事自谋职业的,可享受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规定的减免税费政策。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自谋职业的,可凭《营业执照》和《就业登记证》向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尚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和门诊医疗费作为扶持资金;失业人员配偶已领取《营业执照》,本人参与经营,可凭《结婚证》、《户口簿》、配偶的《营业执照》和本人的《就业登记证》等有关证件申请。次性领取。已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均视同重新就业,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若再到其他企业就业,必须一次性退回不应领取的余额。
1、什么是失业保险?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大众点评:
点评热度:5613
失业保险2023年新政策
答:8、退出机制是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其失业保险金全部由企业、事业单位按本单位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支付。9、促进就业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可以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10、医疗保险是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保...
参与用户: 小赵职场高手
点赞
点评热度:29892
2023年失业保险政策是什么?
答:一、2023年失业保险政策是什么1.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公布的信息,2023年失业保险金标准将进行调整。具体而言,失业人员首次申请失业保险金的最低标准将上调。同时,失业人员的最高领取标准也有所提高。2.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为确保失业保险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2023年将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基...
参与用户: 湖北倍领科技
点赞
点评热度:5781
失业保险政策是什么
答: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依法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实现就业。失业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由社会集中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它是社会保障...
参与用户: lalalal木木夕
点赞
点评热度:44693
失业保险条例有哪些?
答:1、参保人先了解一下失业保险政策,弄清楚自己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如果不了解可以到社会保障部门咨询政策。2、要享受失业保险金,必须要参保人所在的用人单位开具失业证明;3、参保人需要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失业原因的材料、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证明等等相关材料;4、带好所有材料到社会保障部门的柜台办理领取失业金...
参与用户: 湖北倍领科技
点赞
点评热度:53165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是什么意思
答: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是政府为了稳定就业岗位、鼓励企业不裁员或者少裁员而对企业发放的补贴。稳岗补贴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是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的一种体现。2021年裁员率不高于同期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参加失业保险30人以下用人单位的裁员率放宽至20%。劳务派遣企业申领失业保险...
参与用户: 职业日常啦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