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超期叶火夜报众始鲜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走系羁押。
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全关最长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是否超期羁押要分阶段。一般情满超三序况下,在拘留期间羁押,最长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还没有被检察机关批捕,就得释放,否则就叫超期羁押;如果检察机关批捕后,加上拘留细气云科的37天即8个月零7天,检察机关还没有起诉,就得释放,否则叫超期羁押;检察院起诉品束跟秋到法院,一般是两个半月宣判,超过两个半月法定办案期限,还没有结案的,构成超期羁押。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营介义班现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争吧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叶氢准源门每每在黑到措施。
在司法实践中,除整正常的羁押期限,还存其在特殊羁押期限。
仍特殊羁押期限,意指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主要情况有: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药立财香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根据《刑事诉讼法教块省规济手兴奏概皮》第125条的规定识矿质动九规声稳球,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史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6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游便印独固宜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我检吃酒些夜祖力源布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7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2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我们知道我国的羁押主要是针对刑事拘留与逮捕这两种刑事强制措施,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同时规定羁押是有一定期限限制的。那要是司法工作人员超期羁押该怎么办呢?小编马上为你揭晓答案。
一、超期羁押怎么办
对于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诉。对于检察机关超期羁押的,可以向人民监督员申诉,对于法院超期审判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并均可向上一级公、检、法或人大监督机关申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改正。所以你所述的情况,若不属特殊情况,则属超期羁押行为,确实违法羁押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二、羁押的种类: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超期羁押可分为两种类型:
(一)实际意义上的超期羁押主要有:
1.未及时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导致超期羁押。
2.在刑事拘留后转报劳动教养期间未改变强制措施而导致超期羁押。
3.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迟迟不能宣判而导致超期羁押。
4.案件在刑事诉讼流程的交接过程中导致超期羁押。
5.在案件上报请示或审批阶段出现超期羁押。
(二)变相的超期羁押(“虚超”,实际未超期)主要有:
1.不认真执行有关换押制度容易出现超期羁押。
2.办案单位所认定的有别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姓名与关押的不一致,由于未及时沟通信息而出现超期羁押。
3.由于办案单位与羁押场所在相互衔接工作上出现脱节而导致超期羁押。
超期羁押是违法行为,对于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的,可以向检察院进行申诉。要是检察院超期羁押的,则可以向人民监督员进行申诉。如果确实属于超期羁押的话,那么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本篇文章由要探索小编为你整理编辑,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