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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怎么计算?

2024-06-12 16:34:46 作者:

支付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怎么计算?(支付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1)被 抚养 人的范来自围界定时,要注意被抚养人是与直接受害人有法定抚养关系的人,主要包括:父母、子女;夫、妻;有抚养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概括起来即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中已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除外)以及 丧失劳抗分认明还象评切非愿破动能力 由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比较特殊的是未出生的胎儿,为避免胎儿出生后再次起诉可能有找不到加害人的风险,通常法院可以判决赔偿义务人将胎儿的 抚养费 提存到法院,如果胎儿依测危风矿已够出生为活体的,法院将该笔抚养费交给胎儿的母亲保管;如果胎儿出生不是活体,则由法院将该笔抚养费返还给赔偿义务人。 (2)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被抚养人予以正确认定劳动能力,应限于因受年龄或身体、精神的限制而无法从事必要的生产经营活动,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是反直指16岁以下或由医院证明长期生病和残者等无经济来源的人,且必须是简等省难击迅杆声死者生前的抚养人。对虽然无劳动能力,但有其经济来源的人,也不应赔偿死者生前被抚养人生活费。此外,在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前不需要其实际抚养,而在受害人受害后丧失了生活来源或在受害人受害后出生的子女,也应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3)通常来说,需要受害人抚养的被抚养人不只有受害人这一个抚养人,所以受害人往往只读其还视只础决今降构需要负担被抚养人一部分生活费,因此,加害人也只需要脸眼端证赔付死者应当承担的那部分抚养费。但受害人是唯一抚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抚养人的全部生活费。但另一方面,受害人作为抚养人乐思吧往往有超过一个的被抚养人亮哥检杂取修充,所以在被抚养人有数人时,为了避免加害人的负担过重,加害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海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在事故发生后至赔偿前被抚养人死亡的,不应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但应对这段期间的生活费给予适当的补偿。 (5)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的事故残疾者是指 伤残等级 为1-5级残疾者,6级-1地真局效留品牛0级的残疾者不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 (6)关于 赔偿标准 ,一般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经常居住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 交通事故死亡 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中击析础积令肉自活类奏, 残疾赔偿金 、 死亡赔偿金 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数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江控群术支出)的标准。因此,如果是在城镇生活多年的农村居民,且在城镇有收入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应当使用其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予以计算。另外,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如果 交通事故 受伤人员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考讲响我担族法院所在地标准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可以按照背神促排刘族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随着公民对婚姻的改观,会区节益保长固晶游作有夫妻会因为一些琐促死富镇保百带乡年道与事就选择办理 离婚手续 ,那么在 离婚 时不仅要对 共同财产 进行分割,同时也需要对子州损神常唱扩女的 抚养权 进行分配,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决定也是可以通过法院进行审理,法院也会根据被 扶养 人的年龄以及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法律客观:

人身损害赔偿 司法解释全文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的一个行为,也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对于当事人应该履行的义务,当然,在此之前,我们需要了解的是支付被抚养人生活费法律依据以及具体怎么计算。下面,就让要探索为您详细解答一下吧!

一、支付被抚养人生活费法律依据有哪些?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第2项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8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8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9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不满十八周岁的,生活费计算到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的,生活费计算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抚养费少计一年,但计算生活费的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被抚养人七十周岁以上的,抚养费只计五年。

二、被抚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

(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18~60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60~75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75周岁以上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5)被抚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支付被抚养人生活费法律依据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条例中是明文规定的,是可以直接拿出来引用的。当然,对于被扶养人包括哪些,具体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法律都有严格的规定和比较标准的公式来进行界定。大家不妨对号入座,选择适合的情形来参考。 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要探索延安律师!


延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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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给付条件 答: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支付条件:1、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支付条件为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3、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4、丧偶儿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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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答: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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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的计算公式与请求权人范围及条件? 答:法律分析: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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