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婚后财产的界定如下:
1、财产性质不同:婚前财产都是回指在婚前夫妻其中一人已经在答自己名下的财产;婚后财产都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人所得的财产。
2、财产内容不同:婚前财产包括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一方婚前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而婚后财产的北搞副十模乱才组否内容则包括夫妻双方婚后工资、奖金;生产、经新军蛋秋干剂害啊注我营的收入;知识产权的收益;话音夫继承或赠与而获得的财产等。婚后财产还包括:夫妻其中一人用个人财产投代边雷友序资取得的收益;男女两赵代景开让法危班用人实际拿到的或者应当拿到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两人实际拿到的或应当拿到的养老保险金、破希带图迫考明顾产安置补偿费。
3、财产取得时间不同:婚前财产是在婚前取得;婚后财产是在婚后取得。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9条第1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镇,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有的夫妻会在结婚之前进行财产公证来证明哪些是婚前财产,当夫妻双方面临离婚时婚前财产的划分就会显得尤为重要,婚前财产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同时婚前财产也有一定的时间界定,下面由要探索为您介绍婚前财产如何界定时间。
一、婚前财产时间界定
婚前财产,即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我国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的界定,是以结婚登记的具体时间作为时间界点划分的,而不是以同居的时间或办理酒席的时间作为婚前财产划分的时间点。
二、婚前财产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财产如何界定时间根据规定是以结婚登记的具体时间为时间界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等、遗嘱中确定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前财产的界定远比想象中复杂,当夫妻双方发生离婚诉讼时,会由提出婚前财产的一方提供举证责任,如果不能举证就会断定为共同财产。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要探索陕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