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证明兹证明XX(性别XX,出生时间XX年XX月XX日,死亡时间XX年XX喜女矿少影菜月XX日,生前住址XX)的法定继承人如下:配偶XX年XX月XX日父亲XX年XX月XX日母亲XX年XX月XX日子女1、XX年XX月XX日2、XX年XX月XX日第二顺序1、XX年XX月XX日2、XX年XX月XX日3、XX年XX月XX日说明:①父亲、母亲指死者的父母亲;②子女一栏必须如实写上死者所有的子女(包括已故子女、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子女、继子女、养子女);③本证明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意见并盖章;申请人没有单位的,居民由社区居委会加意见并盖章,村民由村委加意见并盖章。④出具本证明的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否则须承担出证不实的法律责任;证明单位盖章经办人四危则调调年说流(签名):联系电话:出据类银之件构月云具时间:XX年XX月XX日扩洲包征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质迫水要造都么毫办今父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铁政材鸡金威合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刘制女序强伯含盟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式督息世知意衡状要定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组部合引分鲁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实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验浓简机,也可以不均等。
法定继承人是指在被继承人在生前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拥有第一继承权的继承者。如果需要证明自己是法定继承人,则需要一则法定继承人证明,那么法定继承人证明怎么开呢?要探索整理了以下内容,来说明法定继承人证明怎么开。
一、合法继承人证明怎么开?
合法继承人证明,需要继承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和被继承人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先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再凭以上证件和书面材料,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开具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
此外在继承父母等相关人员的遗产的时候还需要继承公证。
二、开继承人证明都需要什么手续?
(一)开继承人证明,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
1、继承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或公安机关签发的死亡报告单、殡仪馆签发的火化证等,被继承人在国外死亡的,其死亡证明须在居住国办理公证及外交认证。
3、被继承人的遗产凭证原件。如房产所有权证、存款凭证、股票等(上述证件应备一份复印件交公证处存档)。被继承人的遗嘱,(在国外立的遗嘱,须经居住国遗嘱检验部门检定及外交认证)。
4、全部合法继承人情况的证明。证明须详列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以及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已经死亡的,要写明于何时在何地死亡,并提供死亡证明。上述证明在国外办理的须经外交认证,在香港办理的须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证明,在台湾办理的须经台湾公证机关公证;在国外居住的应在居住国办理公证并经外交认证。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要提供《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该声明书,在国内居住的应亲自到居住地的公证处办理;在香港居住的应到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或亲自回内地公证处办理;在台湾居住的应在台湾公证机关办理。
6、被继承人或已死亡的继承人,新中国成立前死亡的或虽然是新中国成立后死亡但没有死亡证的,必须提供充分的足以认定其死亡的有关证据。
7、继承人失踪多年,下落不明的,应按《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继承人失踪或死亡。
8、继承人不能亲自来公证处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9、公证人员要求提供的与此项公证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公证员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询问当事人、作必要的调查了解之后,如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即可出具继承公证书。
建议在办理之前咨询当地的公证处,一般是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我国关于继承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导致继承时可能会有一些困难,但是我国正在努力完善。以上就是关于法定继承人证明怎么开的一些内容,如果还有其它的疑问,可以向我们网站的律师提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