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居民在社区居住证明
2、为居树或衡听府其别歌散理民出具参与社区治理及参加社区活动情况证明
3、为中小学生参加社区实践活动出具证明
4、为诉讼中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及司法扒简救助的当事人出具生活困展给难证明
5、根据居民需要开具居委会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应出具的其他证明
而包括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户籍情况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75项事项,原则上居民委员会不罗再出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文危引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旅期模护公共财产,开展多二速满久振唱有仅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由紧关集县烧治安;
(五)协助人民政府刘路微参克察烈助临措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拆此缓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广大百姓的生活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需要开具居委会证明的情况,甚至有时候还需要有效的居委会证明去发挥适当的法律作用,处理一些意外事件。因此,要探索的小编在这里介绍一下居委会证明内容和居委会证明的法律效应。
一、居委会证明内容
1、民生类:办理低保材料证明、户口在社区、居住在外一年以上居民办理未在本社区办理低保的证明,申请办理困难救助证明,是本社区居民证明,申请廉租房证明,生活困难证明,老年人体检补助卡代办、挂失、改密码证明,遗嘱情况证明,老人在家去世证明,低保、困难家庭一户一表自来水安装费用报销证明。
2、计生类: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生二胎证明、失业人员一孩证明。
3、劳动保障类:申请灵活就业保障补贴证明、失业人员投保所需临时性就业证明、外地已退休人员在本社区健在证明、低收入证明、残疾人自谋职业保险金减免证明、家庭困难减免仲裁费用证明。
4、公安、法院:申请法律援助证明、房屋无人居住证明、刑释人员表现证明。 5、政审:如当兵政审证明。
6、房屋类:房屋维修证明、房屋地址证明。
7、公证类:亲属关系证明。
8、其他:异地探亲休假证明、困难学生证明、党员关系接转、当兵探亲证明、业主大会会议证明、参加社区活动证明、申请选民资格证明、无工作单位证明、无收入证明、婚姻状况、家庭状况、子女状况、民用房改成商用房不扰民证明、70年代及之前婚姻证明、死亡证明。
二、居委会证明法律效应
基层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中常常会以村委会、居委会证明来证明案件事实,甚至有些案件中会出现多份意思互相冲突的村委会、居委会证明。因此,对村委会、居委会证明在民事案件中的证明效力做以下浅析。
村委会、居委会证明的范围很宽泛,从人身关系到财产权属、个人品行无所不包,但就该类证据的证明效力却没有明确的尺度和标准来衡量。《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单位可以作为证人;同时根据我国国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在管理事物过程中也会产生相关记录。所以,村委会、居委会是权对其所知悉的案件事实予以作证的,并且也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但村委会、居委会证明也存在随意性太大、证明情况不真实等问题,这就需要我们根据案件情况和其证明的事实区别对待来认定其效力。
一般认为从证据形式上讲居委会、村委会证明属于书证和证人证言,其中,证人证言是指了解案情、能够独立准确表达所见所为的证人在诉讼过程中向司法机关陈述的与案件情况有关的内容,而书证则以其记载的内容来证明其证明对象。因此,从民事证据特性的角度讲,村委会、居委会证明也应当具备三个最基本的特征,即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以上就是要探索为您整理的有关于居委会证明内容和居委会证明的法律效应的相关问题,当遇到需要开具证明的情况时,一定要注意是否在居委会证明的有效开具范围之内,并明确其实际的法律效应,遇到问题时,有效的证明才能发挥其作用。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