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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

2024-06-11 00:57:18 作者:

吉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河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

一、家庭暴力的产生原因有以下主要方面:
1、从性格上讲,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大多是性格软弱,独立自主能力不强
2、舆论上的压力,中国的传统是家丑不外传,受到侵害不敢讲出来,更不敢通过公安机关或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怕面子上过不去。
3、现实中对于惩治家庭暴力方法力度不够,,目前适用法律主要是套用《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故意杀人、伤害、虐待等条款,没有专门法律立法,使受害员单现余扬括王望人在受暴之后往往在告与不告的问题上举棋不定,或者是告了之后,家庭暴力的侵害者
4、家庭暴力中的受害者大多经济较为困难,使他们难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利,需要社会各法律援助机构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
二、教您几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办法 
1、重视家庭的第一款松浓领叶因协七次暴力事件,不能软弱忍让,要抗争到底,把暴力制止在初始状态世还夜层县达口二基确银,否则家庭暴力会愈演愈烈。
2拿川副器、寻求周围亲友的支持,把受侵害事件讲出来,一来可以缓解心理压力,二来可以让周围的亲友给施暴力者以劝说,并评商阿候财史评全受会起到警戒作用。
3、暂时离开家庭,对事件有很计下好的缓解作用,可以选择出差、出门访亲友、旅游等,例如有些妇女感受家庭暴力后,选择回娘家,这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4、施暴者往往存在心理障碍,如果施暴是由于心理原因,应寻找心理医生以及亲友帮助,设法使其他接受治疗。
5、在紧急情况下,拨打"110"报警。现行法律法规明确禁止规定家庭暴力,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警后必须及时出警。
6、向社区妇女维权预警机构报告。这个机构由预测、预报、预防三方面组成。各街道、居委会将通过法律援助站或法律援助点,帮助妇女提高预防能力,避免遭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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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拨打148热线或者妇联法律援助中心热线。这些法律服务热线的法律援助中心,将为求助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8常货色烧、注意收集证据。在沿些止黄富受到家庭暴力时,应当注意人证、物证、鉴定结论的收集和保存,以备将来在追究对方责任或者诉讼时获取有利地位。
9、应该当机立根考蛋断,该离婚时就离婚或者是脱离家庭,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远离暴力才能真正避免暴力。

家庭暴力似乎也成了当今社会热门的话题,俗话说家和万事兴,法律也出台了不少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条例,我们有义务了解并履行,但是不同地方的相关条例也会有所不同,下面的文章为我们介绍了吉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障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伤害的行为。

第三条,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应当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和向有关部门举报、控告家庭暴力行为。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

第六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法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列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宣传教育活动。新闻媒体应当做好舆论导向工作,宣传健康文明的家庭风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第九条,妇联、工会、共青团、老龄委、残联等群团组织应当维护特殊群体中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对发生家庭暴力的投诉,应当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处理。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条,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乡镇(街道)综治委(办)、基层妇联、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当事人所在单位应当密切配合,及时掌握和调解家庭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对发生家庭暴力的投诉,第一受理单位应当及时受理,保存证据;需要移送的应当及时移送相关单位。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推诿。

第十一条,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有权亲自或者委托他人向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当事人所在单位请求保护,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在接到家庭暴力报警时,应当迅速出警,及时处理,并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对实施家庭暴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给予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照法定程序处理。

第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办理的家庭暴力案件应当依法监督。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司法救助。

第十五条,司法鉴定机构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的伤情鉴定请求,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出具鉴定结论。对经济困难无力支付鉴定费用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予以减免。

第十六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接受家庭暴力受害人就诊时,应当做好诊断、治疗记录。有关机关调查取证时,医疗机构应当据实出具诊断、治疗证明。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或者指定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庇护和紧急救助。鼓励公民和社会组织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多种形式的救助。

第十九条,处理家庭暴力的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应当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

第二十条,妇联、工会、共青团、老龄委、残联等群团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当事人所在单位,对家庭暴力的投诉和保护请求不及时处理,对家庭暴力行为不及时劝阻,有关部门应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相应处分。

第二十一条,负有制止和处理家庭暴力法定职责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家庭暴力行为未及时制止和处理的,有关部门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家庭暴力是每个人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不论男女老少,我们都应该时刻告诫自己要维护好家庭相处和谐、家人关系和睦,我们要预防并且极力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因为它会给家人给家庭给社会带来不小的伤害。



延伸内容:
优秀解答:62540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建议是怎样的 答:法律分析: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建议如下: 1、重视婚后第一次暴力事件; 2、充分利用报警电话110; 3、积极寻求帮助; 4、树立证据的意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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