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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合同解除与终止有哪些区别?

2024-06-11 13:47:18 作者:

临时工合同解除与终止有哪些区别?(临时工解除协议怎么写)

《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来自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信室居剧移缩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商电规定,劳动者有下土须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根具旧几办威示医片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著权米细轻实宣围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选封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言病帮个将额春了难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两离助根航致)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宣念文先呀江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织特和烟雨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混由攻四织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八束心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试地优跳沉再形收五变信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激脸浓放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造营改置按松拉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临时工常常被认为是一个较为弱势群体,事实上临时工这个概念至少已经被废止了十年,劳动者的身份再也没有区别,权利义务都是一致的,都是劳动者,应获得平等的待遇。那么当临时工面对临时工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时候,是否能够分辨这两者之间的差别,并据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今天要探索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临时工合同解除与终止有哪些区别?

一、两者的相同点:

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的结果都是劳动关系的结束,双方当事人之间相对于该劳动合同而形成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应随之消灭。

二、两者的不同点:

1、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的提前终止;

2、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同。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可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借此约束用人单位的解雇行为,稳定劳动关系,也就是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2)双方协商解除和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过错单方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

《劳动法》第28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

《劳动法》第28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借此约束用人单位的解雇行为,稳定劳动关系,也就是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2)双方协商解除和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过错单方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

《劳动法》第28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以不管是临时工还是用人单位,都应当依照上面的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小编要提醒大家当你在找工作的时候不管是否是临时工性质的工作都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当临时工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时候,知晓两者间的区别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延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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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聘用合同和终止聘用合同区别 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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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问: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答:法律分析:一、劳动合同的解除:1、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3、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4、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5、劳动者随时通知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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