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仲裁:
人事争议仲裁是对人事管理活动中产生的人事纠纷由人富几沿事管理的行政权力与司法程序相结合进行依法调解和裁决而产生的一种新的准司法性质的解决方式。它具有保障权益、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减少诉讼压力等重要作用。与传统的人事争议解决方式相比,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为:一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二是当事人在仲裁中的地位一律平等的原则;三是及时、公正、合理的原则。
人事争议纠纷的诉讼
对于人事争议纠纷诉讼,司法解释设立成了完全来自与劳动争议仲裁一样的程序模式。这里所说的“济液岩胜英皮效乡燃袁一样的模式”是指在适用程序法上的相同:
(1)王皮源京干列养即海剧前置:即必须先经过仲裁,人民法院方予以受理;
(2)受案余远读长析斯头载洋范围:必须符合法律及相关规范、司法解释规定下、限制下的各类争议,否则即使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何种仲裁裁决,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审理机构:审理人事争议纠纷案件由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庭承办。
人事争议的调解:
这里所说的调解,里专指对于人事争议处理的孔钱室语六抗凯师你创政府行政主管机关的调解、机关事业单位调解组织的调解以及民间调解。
出现人事争议时,可以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来解决,那么人事争议调解程序有哪些呢?针对这个问题,要探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程序的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程序
一、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二、受理调解申请。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开展调解。调解组织根据案情指定调解员或者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应当自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但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延长。
四、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确认申请。
五、告知申请仲裁的权利。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未经仲裁审查确认且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以上就是本次要探索小编为大家整理带来的有关人事争议调解程序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人事争议方面的法律问题无法得到解决,欢迎免费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