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来自头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一)液具失倒院盾如投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穿组夫投责文属宗风力。
(二)若“危急显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感急值况尔全搞验英氧维。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内通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镇景演号育乱实样矿现运能力人;
(2)继承人、映诉钱停卷杂春肥沙镇殖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
二、口头遗嘱是什么意思
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投件肉留哥样应批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略式的口授遗嘱或特别的方式之遗嘱,由于具有易于被篡改和伪造,以及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查证等缺点,各国对口头遗嘱的条件予以严乐感某只提垂钢正众格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叫里如接进火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适将响互色合消展题,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对于不同形式的遗嘱,其实在订立之后要想生效,那必须要满足规定的要件,否则的话即使订立了遗嘱,实际也不会得到执行。而对于口头遗嘱,一般是在情况危急的关置兵量头下订立的,此时也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才行。当然,法律中也规定了一些人是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的,这点内容上文也做出了介本且稳令甲源待绍。
延伸阅读:
口头遗嘱见证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口头遗嘱效力怎么认定?
订立口头遗嘱的程序是什么
虽然口头遗嘱也是我国立遗嘱的形式之一,但因为其容易产生纠纷,所以我国对口头遗嘱是作出了严格的限制。口头遗嘱想要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就必须要有具备相关的有效条件。究竟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呢?口头遗嘱的效力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口头十分常见也最容易发生纠纷。为了减少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了“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一、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
立口头遗嘱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首先,遗嘱人有生命垂危或其他危急的情况。如在正常情形下,遗嘱人不得以口头遗嘱的形式处分其财产。
其次,因该危急情形,遗嘱人无法以书面遗嘱等形式订立遗嘱。凡遗嘱人能在该情形下,以自书、代书、公证等方式订立遗嘱的,不得口头遗嘱。
再次,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目的在于保证口头遗嘱的真实性。
二、口头遗嘱的程序
遗嘱人在生命垂危等危急情形下,找到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见证人可做记录,但记录内容因危急情形,遗嘱人无法修改、更正。见证人也可不做记录,以见证人记忆的为准。
三、口头遗嘱的效力
由于口头遗嘱是因危急情形不能采用其他遗嘱形式的情形下不得已采用的遗嘱形式,并且口头遗嘱与其他遗嘱形式相比,是最欠缺真实性(或错误的可能性最大)的一种遗嘱形式,所以,一旦该危急情形解除,遗嘱人能以其他形式(如书面、录音)立遗嘱的,口头遗嘱自然失效。即使遗嘱人未以其他形式立遗嘱,该口头遗嘱仍然无效。
四、不能当遗嘱见证人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综上所述,口头遗嘱必须是在遗嘱人情况危急的情况下作出的,且还需要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人见证。此时的口头遗嘱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要是过了遗嘱人的危急时刻的话,必须作出书面的遗嘱,之前的口头遗嘱归于无效。要探索为您做好专业的法律服务,有法律问题就找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