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老人把所有遗产交于孙女所有”,那么,要使这种行为具有合质飞在离路越义法性,就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老人以遗嘱的方式指定的这位孙女必须是法定继承人;
2. 老人的遗产必须是他个人所有的合法的财产;
3. 老人在遗嘱当中必须给丧失劳动能力和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预留出其应有零块径房务呢称夫的财产。
单从第一个条件来看,根据提问描述的情况,这位孙女的父亲(法定继承人之一)仍然健在,并且还在赡养这位老人,说明这位孙女还不具有继承人的资格,因为《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继承人的子女具有代位总不铁似占上继承权;有了继承权,才可以成为继承人。而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显然,目前这位孙女不具备法定继承人的条件。
综上所述,既然这位孙女不具有对这位老人遗嘱继承遗产的权利,其他方面的问题,已经没有意义了学德兵银单单黑,暂不讨论!
根据法律的规定,继承人是指那些依法可以继承财产的人,通常是分为了法定继承人与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人在享受继承权利的同时,也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那么继承人权利与义务都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继承人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有以下权利及义务:
1、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2、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没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自继承开始便可以取得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
3、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遗产被几个继承人同时继承,如经其中某一继承人的请求,那么可以将遗产予以分割。当然,分割遗产不得侵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4、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哪些实际占有遗产的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以前应认真管理遗产。
5、执行遗嘱的权利义务。
6、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债务以他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另外,附义务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不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二、继承人如何偿还被继承人债务
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同时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对继承人偿还债务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法定继承人与遗嘱继承人和遗赠继承人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先由法定继承人先行偿还被继承人债务,不足清偿的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遗赠继承人偿还。
(2)只有遗嘱继承人和遗赠继承人的情况下,遗嘱继承人和遗赠继承人共同偿还被继承人债权。
清偿债务先于执行遗嘱。对债务的清偿是在分配遗产之前进行,只有在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之后还有剩余财产的,遗赠才能得到执行,若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就不能执行遗赠。因为如果先执行遗赠,就有可能不能保障债权人的债权,而实现债权后不能实现遗赠的话,受遗赠人只是失去对赠送财产的受益,并无利益损失。
继承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继承人》规定,继承人应按照各自继承的份额进行债务的清偿,但是对债权人任何一个继承人都有偿付全部债务的义务,清偿全部债务后可以向其他继承人追偿。
上文中具体为大家介绍了继承人的权利与义务的内容,一般来讲权利和义务都是对等的,享受权利就必然要履行一定的义务,但是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却并不一定对等。要探索小编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