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热文 > 法律探讯

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属于什么规章?

2024-06-14 15:15:46 作者:

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属于什么规章?(土地使用税暂行条列)

  为了合来自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才苏语混府注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下文是我收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土地使用税基本介绍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超来范包吗作参盟含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同愿武全轮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分居委美选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

  对于公园、名胜分、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没多传思进角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景功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巴华环八神钟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通输果贵谓念切形放渐特、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0.5元至10元;

  二、中等欢科员雷距城市0.4元至8元;

  三、小城市0.3元至6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2元至蛋今效合鸡4元。

  第五条 省、侵增华实项红力可发导期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前条所列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活践晶上关红头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条例第四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

  第六条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移业法体语导作云设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第七条 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

  第八条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九条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十条 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第十三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四条 本条例自1988年11月1日起施行,各地制定的土地使用费办法同时停止执行。

猜您感兴趣:

1. 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总结

2. 深圳市房产税实施管理细则

3. 税务处理决定书范文

4. 地税局发布批复范文

5. 税务稽查处理决定

6. 2016房产税最新规定解读

我国国土面积大,国家颁布了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可以更好的管理土地,合理的利用有利的土地,不荒废土地,使每一寸土地都发挥其重大的作用,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因此都必须遵守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但是大家对于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属于什么规章不是很清楚,下面要探索小编就为大家讲讲关于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相关知识。

一、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属于的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83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已经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第1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总 理 温家宝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45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 李克强2013年12月7日

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部分: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七条中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修改为"由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批准"。

二、修改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作如下修改:

1、第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2、第四条修改为:"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3、第十三条修改为:"本条例的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此外,对本条例个别条文的文字作修改。本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

以上就是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属于什么规章的全部回答,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是由国务院颁发的,所以一般属于的规章是行政法,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可以充分的管理规划土地,增加土地的使用面积,进而增加土地的收入,因此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颁布意义重大,每个人都应该严格遵守。



优秀采编:
探索用户id:55802
土地使用税属于什么税种 答:土地使用税属于资源税,具体规定如下:1、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在理论上可区分为对绝对矿租课征的一般资源税和对级差矿租课征的级差资源税,体现在税收政策上就叫做“普遍征收,级差调节”,即所有开采者开采的所有...
热门解答: aliuwork 点赞
探索用户id:52857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总介绍 答:【条例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颁布时间】 1988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7号发布根据2006年12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 修订条例内容。
热门解答: 晨曦ˉZ0带 点赞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
精彩推荐